驻马店: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协调机制 立法促进文明行为

河南手机报 05-27 10:34 我要分享

  河南手机报记者 王正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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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驻马店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了公务活动、交通出行、经营活动、校园、乡村、家庭、公共服务、医疗等8个方面的文明行为规范以及重点治理清单制度、法律责任等内容。其中,对民众关注度较高的拥军优抚、爱心服务、站外揽客等进行规范,突出新乡地方特色。《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驻马店人大因地制宜,采取“小快灵”立法方式,从行业管理的角度对各行为主体进行规范。在经营活动中,《条例》规定,营运车辆、宾馆、餐饮经营者不得在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出站口或者景区招揽客人;在校园文明建设中,《条例》提出,建立健全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协调机制;在家庭文明建设中,《条例》规定,要关心、陪伴、照料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抵制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

  在公共服务方面,《条例》提出,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区图书室、小区文体广场、健身步道、心理咨询室、日间照料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火车站、高铁站、汽车站、政务大厅、医院、大型商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应当设置文明引导标识,配置无障碍通道、爱心座椅、母婴室等设施;鼓励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设立爱心驿站和爱心服务点,为需要帮助的人提供饮水、餐饮加热、休憩、如厕等便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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