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公告

河南手机报 08-10 08:47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是以中共河南省委机关报—河南日报为旗帜和核心,组建起来的一个媒体种类齐全、宣传力量强大、经济实力雄厚、产业结构合理的现代化报业集团。旗下拥有《河南日报》、《河南日报农村版》、《大河报》、《河南商报》、《河南法制报》、《大河健康报》、《今日消费》、《大河文摘报》、《新闻爱好者》、《漫画月刊》、《期货日报》、大河网、河南手机报等多家媒体平台,以及各媒体网站、官方微博、微信、手机报、移动客户端等综合性发布平台,形成了一个有较强影响力、辐射力和较广覆盖面的传媒体系。

  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各媒体(包括各媒体所办的新媒体产品)自2016年5月1日起,正式授权“大河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统一代为进行对外版权合作、运营、维权等相关工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维护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各媒体(包括各媒体所办的新媒体产品)的版权、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权益,规范版权合作与运营,特发布如下公告:

  1、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犯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各媒体(包括各媒体所办的新媒体产品)作品的版权,拥有版权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音乐作品、影像作品(含固定画面类及非固定画面类的所有作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2、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大河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书面许可,不得擅自发表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各媒体(包括各媒体所办的新媒体产品)的作品。

  3、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准使用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各媒体(包括各媒体所办的新媒体产品)的作品时,必须清晰标注来源及作者,并不得转授权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不得将未经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系列媒体登载的新闻信息的来源标注为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媒体。

  4、任何单位或个人,在获准使用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各媒体(包括各媒体所办的新媒体产品)的作品时,不得篡改内容,摘录时不得违背文章原意。同时,在转载网页中必须注明来源自河南日报报业集团相应媒体,并加注链接。

  5、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大河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书面许可,不得将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各媒体(包括各媒体所办的新媒体产品)的作品进行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摄制、改编、翻译、汇编等各种侵权行为。

  6、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大河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追究侵权者的法律责任,要求其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已经涉嫌侵权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停止侵权行为,删除侵权信息,并主动消除不良影响。

  7、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各媒体(包括各媒体所办的新媒体产品)欢迎有关单位、个人与大河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商谈版权合作事宜,依法规范、合理使用河南日报报业集团所属各媒体(包括各媒体所办的新媒体产品)拥有版权的作品。

  8、本版权公告解释权归大河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大河网络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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