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携犬只上楼乘梯应为其佩戴嘴套 立法促进文明行为

河南手机报 05-27 09:49 我要分享

  河南手机报记者 王正星

5月26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查批准《新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着重回应群众关切、解决实际问题、突出新乡特色,把一些广泛认同、较为成熟、操作性强的道德要求上升为法律规范,对公共秩序、文明出行、饲养宠物、文明经商、文明上网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条例》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突出富有新乡地方特色精神文化资源传承。第三条明确提出,弘扬厚善、崇文、敬业、图强的新乡城市精神,传承新乡先进群体精神。此外,《条例》提出建立建立时代楷模、新乡先进群体、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优秀志愿者、见义勇为人员等文明行为先进人物的礼遇制度,采取措施保障其在就医、子女就学、参观游览、交通出行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礼遇。鼓励用人单位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聘用文明行为先进人物。

  针对市民普遍关注的饲养宠物问题,《条例》设置专门条款,规定不占用公共区域饲养宠物、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列入禁养名录的犬只,同时对携犬出户、乘坐电梯、进入公共场所等行为予以规范。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第十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不超过一米五的束犬链(绳)牵引,即时清理犬只粪便;携带犬只乘坐电梯、上下楼梯,采取怀抱或者为犬只佩戴嘴套等措施,主动避让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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