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使用事业人员编制 保障人才住房安置--我省拟出台《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

河南手机报 05-24 16:57 我要分享

  河南手机报记者 王正星

5月24日,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悉,我省拟出台《河南省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保障河南省科学院人才引进自主权,可以自主使用事业人员编制,自主录用人才,不再进行前置审批。对河南省科学院招聘的高层次人才和特殊紧缺人才实行绿色通道,简化招聘程序。整体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成员可不受学历、职称的限制。

  在“创新发展”一章中,《条例(草案)》指出,省科学院可以自主设置研究所、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主体,创新主体具有用人自主权、业务自主权和财务支配权。省科学院应当建立以首席科学家、首席工程师、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制度,赋予其团队组建权、技术路线决定权、经费支配权。在项目管理创新方面,拟实行科研项目分类管理制度,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课题招标揭榜挂帅赛马制、项目考核里程碑制、科研项目经费包干制。推进科教融合,可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开展研究生教育,依托知名高校博士后科研流动站设立相关学科的博士后工作站。

  为了全面提升创新保障水平,充分释放省科学院的创新动能,“保障促进”一章提出,将省科学院事业发展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就引进人才的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制定安置政策,给予优先保障,保障省科学院人才住房安置,满足高层次人才住房需求。此外,《条例(草案)》对创新探索中出现失误偏差,还设置了相应的免责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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