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中医药确有专长人员人才数据库 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我省拟出台《河南省中医药条例》

河南手机报 05-24 15:44 我要分享

  河南手机报记者 王正星

微信图片_20220524160220.jpg

  5月24日,记者从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获悉,我省拟出台《河南省中医药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提出建立中医药确有专长人员人才数据库。支持高等院校开办中医药类专业和长学制中医药学历教育。支持有条件的高等院校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单独招生,开办传统中医药班,培养具有中医药特长的优秀人才。支持中医药院校依据规定与制药企业联合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学历教育。支持职业院校培养中医药技能人才,开展面向社会的中医药类职业培训。同时,建立健全中医药发展的人才、科技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

  此外,在“中医药服务与管理”一章中,《条例(草案)》明确,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基本医疗保险、科研教学、医务人员职称评定等方面享有与政府举办的中医医疗机构同等的权利。

  《条例(草案)》提出,鼓励中医医疗机构通过多种形式为养老机构提供医疗、康复、保健等服务;鼓励养老机构内设中医医疗机构。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