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源头管控推进雨水分流 跟黑臭水体说再见

河南手机报 11-27 10:07 我要分享

  河南手机报记者 王正星

  11月27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查批准《漯河市黑臭水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由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实行清单制度 明确防治重点

  《条例》采用“小切口”精准立法,意在指导漯河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整治黑臭水体。

  《条例》明确规定实行黑臭水体治理清单制度,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组织有关部门对黑臭水体进行调查统计,按照规定要求编制黑臭水体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接受人民监督。

  《条例》明确防治重点,要固化城市黑臭水体防治经验,突出农村坑塘、沟渠等黑臭水体的防治。同时,明确生态环境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协同联动、共防共治,形成了工作合力;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黑臭水体防治和水体养护工作,调动社会力量参与防治。

  注重源头管控 开展智能监管

  《条例》注重前端防治,重点抓好源头管控,明确要求漯河市、县(区)政府应该当统筹规划建设城镇雨水排放管网,实现雨污分流;禁止向雨水收集口、雨水管网排放污水、倾倒垃圾。明确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内,污水应当排入污水管网;污水管网覆盖区域外,污水应当采取控源截污、定期清运、资源化利用等措施进行处理。积极推进雨污分流设施建设,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注重城乡生活垃圾清扫、收集等,推行畜禽粪污、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

  对于生活垃圾、农作物废弃物等,《条例》则要求各级政府和办事处加强生活垃圾的清扫处理,推行生活垃圾、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定期组织对坑塘、沟渠进行清淤疏浚,注意“因地制宜开展生态化改造,回复增强自净功能”。

  此外,《条例》提出,鼓励支持黑臭水体防治相关科学研究和创新,开展智能监管,推行清洁生产,推广应用黑臭水体防治先进技术、工艺和设备。对餐饮、食品加工、洗车、汽修、建材冲洗、工程施工等易产生污水的单位和个人,还要求其建立油水分离装置、沉淀池等污水预处理设施。

责编:崔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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