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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交警发布通告!启用入市货车临时电子通行证!

焦作交警微发布 11-02 06:17 我要分享

焦作市公安交通管理支队

关于启用入市货车临时电子通行证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降低物流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公安交管“放管服”改革和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进一步优化和改进城市配送货车通行管理工作,方便来焦货车办理入市通行证,现就启用入市货车临时电子通行证通告如下:


一、临时通行证办理范围。城市配送货车(指在城市市区内从事货物运输服务的厢式货车和封闭式货车)、临时为城区内企业配送物资的货运车辆,不包括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和其他散装物料运输车。


二、申请条件

1.车辆驾驶证、行驶证齐全、合法、有效;

2.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信息分别不超过3条;

3.车辆交强险在有效期内;

4.车辆当月累计办理电子通行证不超过3次(超过3次的需办理长期备案)。


三、通行时间

1.进入城区的货运车辆通行时间为:每日8:30—17:00。

2.高峰禁行。午高峰时间:11:00-12:30。


四、道路通行要求

1.允许通行路段。在允许通行时间内,建成区以下路段无需办理电子通行证可通行:北环路、普济路、南海路。

2.禁行路段或点位。以下路段因人员密集或路况复杂,禁止货运车辆驶入。

(1)万方桥、南水北调桥(丰收路桥、人民路桥、南通路桥、民主路桥、政二街桥、焦东路桥、山阳路桥、建设路桥、解放路桥)。

(2)城区重点路段

解放区:民主南路(新安路至丰收路)、南通路(新安路至丰收路)、人民路(南通路至塔南路)、丰收路(南通路至政二街)、光明路全段、孟州路(新安路至丰收路)、新安路(南通路至民主南路)。

山阳区:龙源路(文汇路至长恩路)、文汇路(人民路至龙源路)、中原路(滨河路至人民路)、丰收路(中原路至焦东路)、山阳路(文成路至碧莲路);焦东路(和平街至工业路)、工业路(焦东路至光亚西路)、光亚西路(工业路至建设路)、建设路(塔南路至光亚西路)。

中站区:怡光路(影视路至跃进路)、跃进路(怡光路至光华路)。

马村区:文昌路(解放东路至源丰路)、银河路(解放东路至源丰路)、源丰路(银河路至中兴大道)、中兴大道(源丰路至解放东路)、广垠路(中兴大道至银河路)、建兴路(中兴大道至银河路)。

示范区:迎宾路(世纪路至黄河路)、神州路(迎宾路至普济路)、怀庆路(神州路至世纪路)、怀府路(神州路至南海路)、怀玉路(神州路至世纪路)、玉溪路(南海路至世纪路)。

3.办理临时通行证可通行道路。除上述允许通行道路和禁止通行道路外,进入焦作市建成区其他道路的货运车辆需办理备案后可通行。


五、申请流程。关注“河南交警”微信公众号——通行证——焦作——根据提示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主管部门审核——申请人通过微信公众号查看审核状态。有效期:每次不超过2天,每月不超过3次。


六、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响应。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后,暂停审批临时电子通行证,并通过“焦作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告,确保重污染天气期间城区机动车辆限行、禁行、绕行工作落实到位。


七、其他要求

1.办理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应按照选定路线通行。对未按规定路线行驶的车辆,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进行查处。办理临时通行证期限内交通违法行为超过2次的,取消临时通行证。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按原办理程序规定办理。

3.申请人可提前3日提出申请,待主管部门审核后方可进入管控区域。原则上工作时间内审核时长不超过4个小时。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市公安交管部门负责解释。

责编:王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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