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让群众向“办不成”的事说“不”

开封手机报 11-23 22:45 我要分享

  “这个窗口真是设到了咱老百姓的心坎儿上,办事遇到困难就来这儿!”11月22日,正在杞县政务服务大厅“办不成事”问题反映窗口办理业务的杞县裴村店乡群众周鹏对该窗口的设置赞不绝口。

  近日,许多到杞县政务服务大厅办事的群众都发现大厅一楼新增了一个特别窗口——“办不成事”问题反映窗口。

  优化营商环境,改善的是投资氛围,服务的是百姓群众。“办不成事”问题反映窗口虽小,解决的却是群众心头的“大事”。杞县纪委监委紧盯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聚焦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的难点、痛点、堵点,在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办不成事”问题反映窗口,为办事受阻的企业、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渠道,加强对职能部门和窗口单位的监督,切实解决窗口单位服务态度生硬、群众反复跑路、业务流程繁杂等突出问题,推动一线窗口单位改进工作作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纪法保障。

  “办不成事儿,请找我。办事儿受阻,请找我。有事儿吐槽,请找我。”杞县纪委监委在政务服务大厅醒目位置摆放宣传海报,利用LED屏滚动播放字幕,在受理工作台摆放窗口标识和温馨提示卡;“廉洁杞县”微信公众平台发布《关于设立“办不成事”问题反映窗口的公告》,向群众公开公示受理范围和工作流程等。“线上+线下”双管齐下的广泛宣传,全面提高了群众对“办不成事”问题反映窗口的知晓度。

  同时,杞县以贯彻落实“13710”工作制度为抓手,推行“1373”工作法,建立“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事项协调办理机制,要求承办单位接到交办单后,必须在1天内联系反映人,详细了解“办不成事”的原因。对法律法规或政策明确规定“办不了”的事,要向企业群众做好政策宣传、解释沟通,努力取得反映人谅解,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对有政策障碍、需多部门协调或缺失办理材料等“很难办”的事,要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积极会审会商,提出解决途径,在7个工作日内解决完毕并向群众反馈。对人为因素“不给办”的必须马上办理,3个工作日内解决完毕并向群众反馈,并由纪检监察机关跟进监督,视情况启动间责程序。该机制的推行,切实让群众办事“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我们必须始终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做事情,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确保‘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真正成为解决群众和企业办事难题的‘直通车’,以积极务实的态度将‘办不成的事’转变为‘办得成的事’,最直接地解决群众遇到的切切实实的问题,让百姓得到实实在在的方便。”杞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代主任郭凯说。

  “办不成事”问题反映窗口让群众向“办不成”的事说“不”,已成为杞县纪委监委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抓手、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全媒体记者:游银华,汪少冲;通讯员:孙利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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