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支持力度!《河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发布

为积极培育体育产业市场主体,充分发挥体育产业基地的聚集效应、规模效应以及对河南省体育产业发展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河南省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河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于日前正式发布。

该《办法》根据《体育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家体育产业基地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体育强省的实施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民健身和体育消费推动体育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定制定。

据了解,河南省体育产业基地包括3种类型:一是以地区(县或县域集群、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为单位,命名为“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二是以体育产业重点领域的知名企业或组织机构为单位,命名为“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单位”;三是以持续运营的优秀体育产业活动或项目为单位,命名为“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项目”。《办法》中对各类型河南省体育产业基地的申报条件、申报程序和评审程序进行了详细说明。

未来,省体育局按照有关政策,加大对体育产业基地建设工作的支持。组织体育产业基地互相交流经验,促进共同发展。结合实际,对体育产业基地在体育产业政策、扶持资金、招商引资、信息服务和市场开拓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择优推荐申报国家体育产业基地。《办法》中指出,要充分发挥政府部门在推动体育产业发展中的组织、引导、规划、协调和服务作用。“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所在的县(市、区)政府设立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建设领导小组或明确主管部门,统筹基地的建设和发展,负责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所在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体育主管部门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加强对河南省体育产业示范单位(项目)的管理和服务。鼓励各地设立体育产业发展基金、体育产业引导资金,制定奖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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