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十一”别只买买买  看法院这些维权案例

河南手机报 11-11 08:16 责编:崔新建 我要分享

  网购有风险,下单需谨慎。“双十一”来了,消费者在购买物品的同时也要注意网络购物安全,除了网购特有的虚假发货问题之外,还要提防产品质量、虚假宣传这些隐患。那么如果在网购过程中遇到卖家销售商品质量有瑕疵、虚假发货,网店经营出现纠纷时,消费者该如何维权呢?

商品信息欺诈,警惕网购图货不符

  2020年6月15日,秦女士在手机上网时,看到某带货主播正在直播卖风干牛肉,看着非常诱人,因有超值抢购活动,秦女士便下单购买了原味牛肉干和香辣牛肉各一袋,共计货款260元。

  秦女士收到货物,满心欢喜打开包装,却大失所望,牛肉干又干又硬,口感也很差,根本吃不出来牛肉味。秦女士与店铺客服沟通,却找不到操作页面,几经周转联系到客服后,客服回复很慢,并解释说食品一经拆封就不支持退还。

  法官说法:案例中,秦女士在直播平台购买商品,收到货却发现购买的商品与直播时有差距,消费者在购买时可以截图直播画面,以便今后在维权时保留相关证据。与售后沟通得不到妥善处理的,要保留好商品外包装,就包装上标注的商品名称及商品说明中含有的主要成分申请相关鉴定,如果鉴定出商品标注成分跟实物成分不一样,可以起诉商家存在欺诈行为,并要求商家退还全部货款并进行3倍赔偿。

促销价格套路,警惕信息虚假标注

  李某家热水器坏了,便在天猫店铺选购热水器,在某品牌热水器天猫旗舰店,看到一款畅销热水器标注“活动价格1098元 早买早享受 指导价1598元 日常价1198元”的内容,便从该店铺购买了热水器一台。当收到货物后,李某发现该店铺并没有日常价格1198元的销售记录,且查询相关评价,显示该商品一直是以1098元的价格在销售,且未标注活动时间,与商家所宣称的活动价格1098元事实不符。

  吴某向该旗舰店提出退款及赔偿的要求,但是该公司拒绝退款。吴某遂起诉要求退还所付货款。

  法官说法:商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时,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该网店经营者在宣传销售商品的价格中存在虚假宣传,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而购买商品,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吴某要求该公司退还所付货款的诉请,符合法律规定,应当予以支持。

  (河南手机报见习记者 蔡易珂   通讯员 李东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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