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起,河南大部地区空气质量以良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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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新闻·河南手机报记者 周玉筝

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会商结果,未来三天,全省扩散条件较差,大部分区域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濮阳、商丘、许昌、开封、南阳、漯河、济源、沁阳、新野等地相继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

不过,根据河南气象局的预测,27日到28日,全省将出现西北风4级左右,中西部、西北部阵风6到7级,局地8级左右。29日到30日,全省偏南风转西北风3到4级,中西部阵风6到7级。31日夜里到2025年1月1日,全省自北向南转偏北风4级左右,中部、南部阵风6级左右。

大风在带来降温的同时,我省扩散条件也转向较好状态。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和安全中心预报显示,26日,受冷空气影响,全省自北向南经中度污染过程后转好;27日至31日,大部分地区以良为主,30日有短暂污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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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预报情况:

濮阳

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预警会商结果,自2024年12月23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II级应急响应。本次橙色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商丘

2024年12月23日起,全省及鲁豫皖苏交界地区出现大范围的高湿静稳天气,受外来传输影响,商丘市将出现中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经研究决定自12月23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开封

开封市于2024年12月23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县区、有关单位要按照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要求,落实好全市公众健康防护措施、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和其它减排措施;严格按照12月16日发布的《开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管控措施执行到位。

许昌

许昌市自12月22日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预警的解除或调整另行通知。

南阳

经南阳市政府同意,决定自2024年12月23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本次预警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漯河

12月22日,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Ⅱ)级响应的紧急通知》。根据省、市联合会商研判结果,自2024年12月23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解除或调整预警级别时间另行通知。

济源

济源市从12月23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实施Ⅱ级管控及应急响应,具体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沁阳

根据省、市联合会商研判结果,自2024年12月23日0时起,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响应(Ⅱ级响应),解除或调整预警级别时间另行通知。

新野

12月23日至27日,全省扩散条件较差,大部分区域可能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过程。为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自2024年12月23日0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II级响应)。

延伸阅读

为提高重污染天气的应对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由此造成的伤害,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需注意以下措施:

一、健康防护措施

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呼吸系统等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确需外出的,需要采取防护措施;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如不可避免,建议采取防护措施。已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组织中小学、幼儿园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二、建议性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倡导公众绿色生活,减少能源消耗。

三、强制性减排措施

(一)全面落实工业源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严格按照规定的橙色预警减排措施,组织辖区涉气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水泥熟料、烧结砖瓦企业继续执行错峰生产调控。不采取强制性减排措施。对启动预警前处于停产状态的企业,在预警期间暂缓恢复生产,实施自主减排的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量只降不升。

(二)全面落实移动源减排措施。

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严格落实运输车辆减排措施。禁止使用不满足Ⅲ类限值要求和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加强入市大货车监管,对闯禁行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对纳入应急减排清单的企业,同步落实车辆管控要求。交通运输部门负责增加公共交通运输运力,保障市民出行。

(三)全面落实扬尘源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组织矿山、砂石料厂、石材厂、石板材厂等停止露天作业;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建筑拆除、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护坡喷浆、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等作业);裸露场地全部苫盖,增加洒水降尘频次,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开挖土石方的挖掘机等非道路移动机械停止作业;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增加机械化湿扫频次。

(四)全面落实面源减排措施。

禁止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垃圾、荒草、树叶等可燃物,加强餐饮油烟处理设施运行监管,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焊接等涉气环节停止作业。加大散煤散烧执法检查力度,严禁在“禁燃区”内销售、储存、使用高污染燃料。

责编:杨致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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