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两地发布人事任免

漯河


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3年2月16日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会议通过)


任命:


周学功为漯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


何志莹、陈艳伟为漯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王卫峰、白俊峰、吴晓琳、郑建立、耿高产、詹耀轩为漯河市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任命:


程咏梅、郭国华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


袁树青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


王新田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


齐晓红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爱民为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决定任命:


徐光华为漯河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任会刚为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荣之光为漯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甘德建为漯河市教育局局长;


效国强为漯河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卢丽琴为漯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周洪涛为漯河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李建仓为漯河市公安局局长;


方高峰为漯河市民政局局长;


张俊峰为漯河市司法局局长;


梁武宁为漯河市财政局局长;


宋耀生为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赵鹏为漯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赵宏宇为漯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舒畅为漯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闫沛为漯河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郭海平为漯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赵力伟为漯河市水利局局长;


罗静为漯河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时恒才为漯河市畜牧局局长;


吴祥杰为漯河市商务局局长;


张合良为漯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曹江涛为漯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刘耀伟为漯河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全忠为漯河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徐改全为漯河市审计局局长;


张炜为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金举为漯河市统计局局长;


陈少宏为漯河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


李红卫为漯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刘素岩为漯河市国防动员办公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王振甫为漯河市金融工作局局长;


郭东升为漯河市乡村振兴局局长;


董春生为漯河市信访局局长;


陈四新为漯河市行政审批和政务信息管理局局长。


任命:


万相林为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免去:


耿高产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郭国华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高文献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职务;


段宏亮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王长江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职务;


游建德的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


王新田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新利、于忠祥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党继红、谷俊武、刘学忠、昝玉成、杨国庆、曹兵、翟朝飞的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漯河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一号)

根据《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四十条关于“市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主任、副主任,职务未变动的,不再履行任命手续,但应当予以公告”的规定,下列同志的职务公告如下:

史恩杰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李勇健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书孟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

闫   奇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信访办公室主任;

耿高产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红鹏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李   艳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杨玉华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左乐民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胡   炳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陈艳伟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顿建平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书清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林民环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吴晓琳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

贺小常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效剑锋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正县级);

白俊峰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外事工作委员会主任;

王跃红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晓勇 漯河市人大常委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漯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2月16日

洛阳

洛阳市人民政府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2023年2月17日)


任赵保献为洛阳市农林科学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刘航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任李永强为洛阳市考古研究院(河洛文明起源研究中心)院长(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洛阳市文物局副局长职务;


任侯玉珂(女)为洛阳市考古研究院(河洛文明起源研究中心)副院长(副主任),免去其二里头夏都遗址博物馆馆长职务;


任王丽娟(女)为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洛阳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洛阳市人民政府任免国家工作人员
(2023年2月15日)

任孙春红(女)、李俊义为河洛文化生态保护发展中心(洛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副主任;

任杨革委为洛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李雷、薛晓涛为洛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服务中心副主任;

任赵占豪为洛阳市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服务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张战伟为洛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韩冰为洛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张红卫、赵富光为洛阳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任刘明、白琨为洛阳市大数据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梁华(女)洛阳市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责编:周玉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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