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军创企业管理服务中心规范惠民工作站建设

日前,河南省军创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出台6项措施,规范惠民工作站建设项目,确保惠民工作站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真正成为惠及百姓生活的民心工程。

建设惠民工作站是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参与困难和特殊群体关心关爱工作的具体措施,搭建生活服务平台,让退役军人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创业,是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新举措,让退役军人及直系亲属、社区居民享受全方位、低价位的生活服务,是尊重关爱退役军人,热心服务退役军人,积极帮助退役军人、惠及社区居民的实际行动。为确保惠民工作站建设快速推进、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河南省军创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建立机制,靠前管理,以“六确保”措施,杜绝建设中转包、分包、变相倒卖工程行为和争议纠纷。

严守施工单位“六确保”

确保不直接、间接或变相倒卖、转包、分包工程项目;确保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安全施工,不发生责任事故和人身伤亡事件;确保及时结算工程材料款;确保按设计方案选材施工,不准随意变更或偷工减料;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完工。

明确违规处罚标准

直接、间接或变相倒卖、转包、分包的工程项目,不论任何理由,直接取消施工资格。自愿放弃该工程项目已完成施工内容应付款项的同时赔偿损失50万元,且无条件同意本中心另行安排施工单位进场施工,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拖欠农民工工资超过十日的,责令双倍支付。

发生责任事故或人身伤亡事件的,应快速协商赔付消除影响,不管不问逃避责任或消极应对不及时处理造成影响的,同意本中心直接赔付处理,在建设施工费用中扣除。

不及时结算工程材料款,对方采用极端方式追讨造成影响的,同意本中心直接支付,在建设施工费用中扣除。

不按设计要求施工,选用装修材料和设计不符,偷工减料可能发生质量隐患的,责令停工、重新返工,损失自负。

无力履行、不按规定时间交工验收超过十个工作日的,扣除款项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自愿放弃应得款项、赔偿损失款项、扣除款项,以违反本规定的当事人或施工单位名义捐赠给河南省慈善联合总会,用于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救助,支持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惠民工作站建设管理办公室将会安排专人,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加大力度和频次,随时暗访、抽查、现场监督,发现问题立即责令停工整改,以保障惠民工作站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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