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生猪调运新规出炉!12月1日起实施

大河财立方 12-01 06:51 我要分享

不再接收省外30公斤以上生猪进入河南省育肥

为进一步加强外省入豫生猪的调运监管,11月30日,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外省入豫生猪调运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按照东部区统一部署,河南将于2021年12月1日起实施生猪调运有关措施。

通知围绕严格入豫生猪调运监管要求、实施入豫生猪调运备案管理、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作出详细规定。

对于继续饲养的生猪入豫要求,通知明确,除种猪、仔猪(重量在30公斤及以下且用于育肥)及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无疫区、无疫小区生猪外,不再接收省外30公斤以上生猪进入河南省育肥。

同时,实施入豫生猪指定通道管理。2021年12月1日起,凡运输生猪进入(过境)我省的,应当随车携带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以及国家规定的有关材料,从河南省指定通道运入,主动向指定通道动物防疫检查站报验,接受监督检查和信息登记,检查合格并取得签章后方可进入河南省。

严厉打击非法调运生猪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大对养殖、屠宰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从省外调入生猪有关规定,对违规进入的、提供虚假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的,依法依规处置,并将调运主体、接收方列入黑名单。会同交通、公安等部门加强省外调入生猪运输车辆的监督检查,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对构成犯罪的,坚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马冬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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