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碗胡辣汤引发的官司,“逍遥镇”的招牌到底该咋用?

大河报 11-20 06:25 我要分享

焦作,距离周口市西华县逍遥镇大约300公里。但那个有关“胡辣汤官司”的消息,从焦作传到逍遥镇,仅需几秒钟。

有报道称,11月16日,河南焦作50余家逍遥镇胡辣汤店的商户反映,他们突然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他们门牌上使用了“逍遥镇”,而这三个字被“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注册了商标,所以商户们要想继续使用这牌子,每年要交1000块钱会费,不然就得赔偿3万到5万。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通过“企查查”查询发现,“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法定代表人为王磊华,记者在该协会法律诉讼中发现32个开庭公告,原告均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而被告则是濮阳(市区、濮阳县、清丰县)、安阳(文峰区)32个售卖胡辣汤的个体商户,且开庭时间均为2021年12月。

被起诉的店主们认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是在变相强制让他们加入协会并交纳会费,有“割韭菜”之嫌。而网友们似乎也一边倒为被起诉的店铺们鸣不平:“就是一个早餐店而已,不至于到对簿公堂的那一步。”

一时间,全省的“逍遥镇”胡辣汤圈沸沸扬扬,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为何要扎堆起诉近百家“逍遥镇”胡辣汤店“商标侵权”呢?而被起诉的店主又是哪些人?通过起诉维护“逍遥镇”商标权益的真实目的又是什么?11月19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赶赴周口市西华县,对此进行了采访调查。

1.png

豫北多地胡辣汤店被起诉

近期以来,不少在焦作市经营“逍遥镇胡辣汤”的店主陆续收到法院传票,原因是他们未经授权使用“逍遥镇”三个字做店铺招牌,涉嫌侵权了“逍遥镇”的商标权。

对于突然出现的传票,店主们感到十分不解也非常气愤。“我们短的干两三年了,也有干七八年的,从来也没有人说过侵权,这突然被起诉,大家都一头雾水。”不少店主表示。

与此同时,一些在安阳、鹤壁经营“逍遥镇”胡辣汤的店主也都遭遇了类似情况,分别收到了相关传票。

店主们找到法院询问,被告知可以选择庭前调解。而调解的主要解决方式就是,需要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并交纳一定的会费。否则,就会面临正式的“对簿公堂”。

“这是变相强制让我们加入协会,是赤裸裸地‘割韭菜’,我们对此不能接受。”店主们纷纷表示。

目前,不少被起诉的店主只好去掉了“逍遥镇”的招牌,还有的不舍得全部撤掉,去掉了这三个字的偏旁部首,比如,“逍”字去掉了“走之”旁,以规避被起诉索赔的风险。

2.png

【走访】咱家门口的“逍遥镇”胡辣汤店还好吗?

焦作、濮阳、安阳多家逍遥镇胡辣汤店被起诉,咱家门口的逍遥镇胡辣汤店还好吗?11月19日早晨,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前往郑州多家胡辣汤店进行走访。

在百度地图搜索“逍遥镇胡辣汤”,500米范围内就能找到4家,可见逍遥镇胡辣汤在郑州的普及度。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来到其中一家店,店主表示:已经关注到相关新闻,我们虽然没有加入那个协会,但我们本来就是逍遥镇的人,身份证写着逍遥镇,店面挂逍遥镇的牌子没啥问题吧,目前也没收到任何通知说不让用逍遥镇的名字。现在市面上很多不是正宗逍遥镇胡辣汤却乱挂逍遥镇的牌子,可能会影响逍遥镇的名声,老家那边的协会去维权,应该也是为了规范市场。

另一家逍遥镇胡辣汤的店主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自己并不是逍遥镇人,但做胡辣汤的手艺是跟逍遥镇的师傅学的,口味正宗。“你看我们隔壁的襄县焖面、郏县饸饹面,不都是用的地名吗,也没见有人说侵权啊。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这样做太不地道了,要是这样弄,以后大家都不敢挂逍遥镇的牌子了,过几年逍遥镇胡辣汤的知名度也该下降了,对谁都没好处。”店主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此外,大河报·豫视频记者又走访郑州多家胡辣汤店,店主均表示没有收到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相关通知或法院传票,目前都正常营业。“协会应该是陆续在起诉,现在还没轮到郑州,说不定过一段时间我们也会收到传票。现在这个事热度很大,我们都在关注,希望能有一个合理的解决方案。”一位店主说。

3.png

“逍遥镇”为何要起诉胡辣汤店主?

对于这次为何要大规模起诉胡辣汤店主,11月19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赶赴西华县逍遥镇,找到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的秘书长以及逍遥镇党委政府有关负责人,对此进行调查了解。

要弄清这一问题,首先要搞清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是个什么样的协会,而“逍遥镇”的商标又是怎么来的。

有关登记信息显示,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成立于2003年,其主管单位是逍遥镇人民政府。实际上,这个协会早在成立之初,就经历了一场“维权风波”。当时,“逍遥镇”的商标被郑州市的一位市民抢先注册。根据法律规定,县级以上的地名不可以注册商标,但乡镇名是可以的。

发现这一情况后,为了保护好“逍遥镇”的金字招牌,逍遥镇人民政府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极力向有关部门反映了此事。最终,在多方奔波之下,逍遥镇方面支付给对方15万元费用之后,“逍遥镇”商标归属逍遥镇。

11月19日,逍遥镇党委副书记姚怀东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成立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是为了统一规范管理逍遥镇胡辣汤产业的发展,更好地维护逍遥镇胡辣汤的声誉。协会成立以来,先后参与举办了多届胡辣汤大赛,并在相关媒介投放广告主题宣传,致力于把逍遥镇胡辣汤的品牌发扬光大。

至于这次为何要起诉百余家胡辣汤店主,姚怀东说,实际上早在几年前,他们就发现一个问题:挂“逍遥镇”招牌的胡辣汤店良莠不齐,缺乏统一的技术标准,好的还好,做得差的简直是在砸“逍遥镇”的招牌。而且,相当一部分悬挂“逍遥镇”招牌的胡辣汤店,跟逍遥镇没有任何渊源,店主不是逍遥人,汤也不是逍遥味儿。在这一背景下,尽快“去伪存真”,统一规范逍遥镇胡辣汤技术标准,被提上日程。

今年4月份,逍遥镇人民政府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对豫北焦作、鹤壁、安阳一带的胡辣汤店进行实地走访,发现悬挂“逍遥镇”招牌的有2000余家,其中有1000多家是逍遥镇或者西华县籍店主经营,还有近千家跟逍遥镇没有半毛钱关系。

“我们这次起诉的,就是跟逍遥镇没有关系的胡辣汤店,从中选择了一部分长期经营的、口味与逍遥镇相差甚远的店铺,进行起诉。”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秘书长王磊华说。

4.png

回应:起诉并非目的,旨在规范经营

对于网友们质疑起诉是为了强制加入协会的问题,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秘书长王磊华回应称,这是不存在的。起诉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规范经营,只有法律途径维护“逍遥镇”的商标权益,才能让那些逍遥镇胡辣汤店服从管理。当然,这些店主也可以选择不再使用悬挂“逍遥镇”的商标,如果继续使用,就必须加入逍遥镇胡辣汤协会。按照逍遥镇胡辣汤的制作技艺标准制作胡辣汤。

规范经营的方式有很多种,为何偏偏要起诉?王磊华表示,法律手段是最直接、有效的,采取别的办法行不通,“没人搭理我们”。他还说,之前曾给一部分店铺发过律师函,希望自行去掉“逍遥镇”的招牌,但无人回应。

但是,逍遥镇党委副书记姚怀东和逍遥镇胡辣汤协会秘书长王磊华均承认,他们的出发点是为了维护逍遥镇胡辣汤产业更好地发展,但是有些操之过急,引发了网友误解和谴责。对此,他们诚恳接受网友提出的意见,在下一步工作中注意方式,稳妥推进。

一个事实是,尽管“逍遥镇胡辣汤”的这场官司听起来雷声很大,但截至目前,他们尚未真正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一例。 

11月19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还见到了西华县胡辣汤产业发展中心主任李瑞华。据介绍,该中心是全国唯一一个县级正科级编制的胡辣汤产业发展机构。李瑞华表示,他们也关注到了有关报道,目前已约谈了逍遥镇胡辣汤协会负责人,责令他们对不妥的地方进行整改,积极稳妥地推进商标维权及规范发展事宜。

5.png

很多小吃都悬挂地名,为何只有“逍遥镇”维权?

网友们表示,实际上,全国各地不少小吃都悬挂有地名招牌。省内的有开封灌汤包、襄县焖面、洛阳牛肉汤等,省外也有沙县小吃、火宫殿臭豆腐等,可为何只有“逍遥镇胡辣汤”被推上了风口浪尖。

其实不然,闻名全国的“德州扒鸡”就曾引发全国第一起地名商标争夺案。此外,青岛的“流亭猪蹄”也曾引发商标官司。

【律师】主张商标专用权无可厚非,但要考虑实际情况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查阅相关注册信息发现,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2003年1月,就已经注册了“逍遥镇”商标,目前状态显示为正常。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查询《商标法》发现,县级以下的地名,若无其他禁止使用及注册的事由,可以作为注册商标,但是地名注册商标一般受到严格限制,商品或服务的产地名称应该留给同一产地的其他厂商自由使用,只有与商品或服务的产地毫无关系而又不会误导消费者的地名才可以作为注册商标受到保护。

大河报律媒团合作律师事务所——河南中豫律师事务所王克鹏律师在接受大河报·豫视频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商标法》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对该注册商标,享有商标专用权,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字体相同、字义相近等),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有权的行为。

王克鹏律师认为,“西华县逍遥镇胡辣汤协会”在2003年就把“逍遥镇”三个字注册成了商标,的确是可以主张其专用权,但是如果商家在2003年该商标注册前就已经使用,可以向法院提交相关证据,减少或避免处罚。

那么,在2003年商标注册之后,商家使用了“逍遥镇”三个字该如何解决呢?

王克鹏律师告诉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另一方面来说,法院还要对其是否主观刻意使用商标来进行判定。如果是主观刻意使用注册商标(实际侵权人),导致其品牌受到严重损失的,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赔付相关侵权费用。如果是非主观刻意使用注册商标,法院可酌情进行判罚,但不宜扩大打击范围。

王克鹏律师还认为,胡辣汤作为逍遥镇传统的河南美食名片,应该积极推进其传承和保护,从法律层面来说,没有问题,但从情感方面来说,尽量要考虑商户的实际情况,再行定夺。

省内另一家律所的执业律师王征认为,其他相当一部分悬挂地名招牌的小吃,地名多是地理标志的含义,是产品的通用名称,不构成商标侵权。但是,“逍遥镇”既然已被注册为商标,就不能同上述那些招牌的地名混为一谈、混淆概念。


责编:魏雅琛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