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首个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方案:禁以中高考成绩奖励师生

北京日报 10-14 06:30 责编:金文静 我要分享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这是新中国第一个关于教育评价系统性改革的文件。方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主线,紧扣破除“唯分数、唯升学、唯文凭、唯论文、唯帽子”的顽瘴痼疾,针对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不同主体设计了22项改革任务。

方案明确,各级党委和政府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

亮点1:严禁公布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

方案提出,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正确政绩观,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学校要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坚决克服重智育轻德育、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

具体到各级各类学校来说,对于幼儿园,重点评价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

对于义务教育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

普通高中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

对于高校,要推进分类评价,改进本科教育教学评估,突出思想政治教育、教授为本科生上课、生师比、生均课程门数、优势特色专业、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指导、学生管理与服务、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毕业生发展、用人单位满意度等;改进学科评估,强化人才培养中心地位,淡化论文收录数、引用率、奖项数等数量指标,教师成果严格按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制定“双一流”建设成效评价办法,突出培养一流人才、产出一流成果、主动服务国家需求,引导高校争创世界一流;

亮点2:师德存严重问题将被全行业禁入

围绕教师,方案也设计了系列改革任务。

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坚决克服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现象,把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业绩考核、职称评聘、评优奖励首要要求;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突出教育教学实绩。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强化一线学生工作。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针对高校科研“唯论文”等不良倾向,方案要求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

针对“唯帽子”倾向,方案力促人才称号将回归学术性、荣誉性,要切实精简人才“帽子”,优化整合涉教育领域各类人才计划;不得把人才称号作为承担科研项目、职称评聘、评优评奖、学位点申报的限制性条件,有关申报书不得设置填写人才称号栏目;要依据实际贡献合理确定人才薪酬,不得将人才称号与物质利益简单挂钩;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长江学者”等人才称号入选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亮点3:探索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

为了改变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方案着眼于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坚决改变用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做法,创新德智体美劳过程性评价办法,完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

完善德育评价。根据学生不同阶段身心特点,科学设计各级各类教育德育目标要求,客观记录学生品行日常表现和突出表现,特别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情况,将其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

强化体育评价。将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作为教育教学考核的重要内容,改进中考体育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加强大学生体育评价,探索在高等教育所有阶段开设体育课程。

改进美育评价。要把中小学生学习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类课程以及参与学校组织的艺术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要求,探索将艺术类科目纳入中考改革试点。

加强劳动教育评价。探索建立劳动清单制度,明确学生参加劳动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加强过程性评价,将参与劳动教育课程学习和实践情况纳入学生综合素质档案。

严格学业标准。对初、高中毕业班学生,学校须合理安排中高考结束后至暑假前的教育活动;探索学士学位论文(毕业设计)抽检试点工作,完善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抽检工作,严肃处理各类学术不端行为。

另外,在备受关注的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上,方案提出,稳步推进中高考改革,构建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考试内容体系,改变相对固化的试题形式,增强试题开放性,减少死记硬背和“机械刷题”现象;加快完善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和使用办法,逐步转变简单以考试成绩为唯一标准的招生模式;深化研究生考试招生改革,加强科研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查。各级各类学校不得通过设置奖金等方式违规争抢生源。

为了破除“唯文凭”弊端,方案提出,改革用人评价。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带头扭转“唯名校”、“唯学历”的用人导向,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的人才使用机制,改变人才“高消费”状况,形成不拘一格降人才的良好局面。

各级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招聘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在招聘公告和实际操作中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作为限制性条件。职业学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企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聘、职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学校毕业生同等对待。

权威解读:围绕五类主体坚持破立结合

教育部相关负责人分析,《总体方案》围绕党委和政府、学校、教师、学生、社会五类主体,坚持破立结合,重点设计了五个方面22项改革任务。一是改革党委和政府教育工作评价。“破”的是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立”的是科学履行职责的体制机制,相应提出完善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的体制机制、完善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坚决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倾向3项任务。二是改革学校评价。“破”的是重分数轻素质等片面办学行为,“立”的是立德树人落实机制,相应提出坚持把立德树人成效作为根本标准、完善幼儿园评价、改进中小学校评价、健全职业学校评价、改进高等学校评价5项任务。三是改革教师评价。“破”的是重科研轻教学、重教书轻育人等行为,“立”的是潜心教学、全心育人的制度要求,相应提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突出教育教学实绩、强化一线学生工作、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推进人才称号回归学术性荣誉性5项任务。四是改革学生评价。“破”的是以分数给学生贴标签的不科学做法,“立”的是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育人要求,相应提出树立科学成才观念、完善德育评价、强化体育评价、改进美育评价、加强劳动教育评价、严格学业标准、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7项任务。五是改革用人评价。“破”的是文凭学历至上等不合理用人观,“立”的是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的人才使用机制,相应提出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人岗相适2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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