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科普图文 >> 内容

张袁丹:不是所有患者都能输血!输血的适用人群和禁忌证大盘点

输血是临床中重要的医疗救治手段,能快速补充患者体内缺乏的血液成分,挽救严重失血、贫血等患者的生命。但很多人存在一个误区,认为只要身体虚弱、有贫血症状,就可以通过输血来改善,甚至主动要求输血。事实上,输血有严格的医学标准,并非所有患者都适合输血,盲目输血不仅无法达到救治效果,还可能引发过敏、溶血等严重并发症,甚至危及生命。今天,我们就全面盘点输血的适用人群和禁忌证,帮大家正确认识输血的边界,避免因认知偏差带来健康风险。

输血的核心原则是“对症输血、按需输血”,只有当患者出现特定病情,且符合输血指征时,医生才会考虑输血治疗。临床中,输血的适用人群主要集中在严重失血、严重贫血、凝血功能障碍等几类情况,每一类都有明确的医学判断标准,并非仅凭“虚弱”“贫血”就能决定。

第一类适用人群:严重失血患者。这是最常见的输血场景,主要包括创伤性大出血、手术中大量失血、产后大出血等情况。当患者短时间内失血量超过体内血液总量的20%,出现头晕、心慌、血压下降、四肢冰冷等休克症状时,需紧急输血补充血容量,挽救生命。例如,严重外伤导致的腹腔出血、骨折大出血,以及剖腹产、大手术中出现的异常失血,若不及时输血,会因血容量不足导致器官缺血缺氧,引发多器官功能衰竭。这类患者输血的核心目的是快速补充血容量,维持生命体征稳定。

第二类适用人群:严重贫血患者。贫血的判断标准是血红蛋白数值,当患者血红蛋白低于70g/L,且出现明显的乏力、头晕、心慌、呼吸困难等症状,无法通过饮食、药物补充改善时,需要输血治疗。常见于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等血液系统疾病患者,以及严重缺铁性贫血、巨幼细胞性贫血经治疗无效的患者。需要注意的是,轻度、中度贫血(血红蛋白70-110g/L),若没有明显不适,优先通过食补、药物治疗,无需输血。

第三类适用人群:凝血功能障碍患者。这类患者因血小板减少、凝血因子缺乏,无法正常凝血,易出现自发性出血或出血不止,如皮肤瘀斑、牙龈出血、内脏出血等,此时需要输注血小板、凝血因子等血液制品,帮助止血。常见于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血友病患者,以及化疗后血小板严重降低的肿瘤患者,这类患者输血的核心目的是补充凝血相关成分,预防和控制出血。

第四类适用人群:其他特殊情况。除上述三类,部分严重感染患者,如败血症、严重肺炎等,若出现白细胞严重缺乏,免疫力极度低下,可输注白细胞悬液,增强机体抗感染能力;还有一些严重肝病患者,因肝脏合成凝血因子不足,易出现出血,也可能需要输血补充凝血因子。这类患者的输血需严格评估,避免滥用。

与适用人群相对应,输血也有明确的禁忌证,这类患者严禁输血,否则会引发严重不良反应,甚至危及生命。首先,对血液制品过敏的患者严禁输血,这类患者输注血液制品后,会出现皮肤瘙痒、皮疹、呼吸困难,甚至过敏性休克,危及生命,若必须输血,需提前进行脱敏治疗,并在严密监护下进行。

其次,溶血性疾病患者,如蚕豆病、自身免疫性溶血性贫血患者,严禁输注与自身血型不合的血液,否则会引发溶血反应,出现寒战、高热、腰痛、血红蛋白尿等症状,严重时可导致肾功能衰竭、死亡。即使是血型相合,也需严格评估,避免加重溶血症状。

此外,部分病情严重、无救治希望的终末期患者,若患者或家属明确拒绝输血,也需尊重其意愿,不得强行输血。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如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输血需谨慎,因输血会增加肝肾功能负担,需严格控制输血量和输血速度,避免引发器官功能进一步恶化。

临床中,医生会根据患者的病情、检查结果,综合判断是否符合输血指征,严格把控输血的适用人群和禁忌证,做到“能不输就不输、能少输就少输”。对于患者及家属而言,切勿主动要求输血,更不能将输血当作“滋补”手段,应相信医生的专业判断,配合医生的治疗方案。

总之,输血是一把“双刃剑”,只有用对了才能挽救生命,用错了则会带来严重风险。明确输血的适用人群和禁忌证,不仅能帮助患者及家属正确认识输血,避免盲目要求输血,还能减少不必要的医疗风险,让输血真正发挥其救治作用,守护患者的生命健康。

(本文字数:1443字)

(张袁丹 郑州人民医院 输血科)

特别声明:本文内容由河南手机报投稿作者发布,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河南手机报仅提供发布平台。如内容涉及侵权或其他问题,请联系删除!本栏目工作人员不会主动以任何形式联系作者,请各位作者提高警惕、注意甄别,若遇可疑人员请及时拉黑并向我们反馈,避免财产损失。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