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日起,驻马店正式实施!
河南手机报记者 王正星 通讯员 王森
3月1日起,《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
3月1日,《驻马店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施行。《条例》规定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引导并支持企业和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推进产学研融合协同创新,着力打造科技创新人才高地,培养高技能人才;市、县(区)人才管理机构应当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及生产技术等方面人员的免费培训,培养高素质企业家队伍,提高企业营销、管理和技术水平;市、县(区)人民政府应当完善产业园区的生活服务功能,提供公共租赁住房,完善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增加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合理设置公共交通运营时间,方便企业职工生活和出行,为企业用工营造便利环境。
3月15日起,《驻马店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实施
3月15日,《驻马店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将实施,《办法》要求各 市、县(区)人民政府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消防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要求乡镇人民政府加强对辖区内高层建筑、老旧小区、“九小”场所、“三合一”场所、老年公寓、养老院、福利院、农家乐(民宿)、农村(家庭)生产经营场所、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和责任;教育部门负责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等管理中的行业消防安全,指导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内容,与学校安全教育活动统筹安排。
3月15日,驻马店停止供暖
驻马店城区的供热起止时间为11月15日零时至次年3月15日二十四时, 2021年11月15日至2022年3月15日,共121天。如遇异常低温情况,市、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或者延期停热。
3月1日起,我省将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3月1日起,《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施行。《办法》鼓励使用可再生、可降解、可循环利用等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制品;推行净菜上市;快递、电子商务等企业应当主动提供和使用绿色包装;鼓励单位和个人使用可循环利用的产品;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应当优先采购、使用可循环利用、资源化利用的办公用品;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所有旅馆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客房一次性日用品。
3月1日起,个税汇算开始办理
2021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即将开始,办理时间为2022年3月1日至6月30日。
为提升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今年税务部门新推出了预约办税服务。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15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于6:00-22:00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须预约即可办理。
3月1日起,《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施行
《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将于3月1日起施行。作为我省教育督导制度恢复以来的第一部地方性教育督导法规,《河南省教育督导条例》标志着我省教育督导走向法治化轨道,建立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此外,将推进全省1.3万名责任督学对学校开展经常性的挂牌督导,启动对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开展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
景区免门票活动截止到3月31日
2月16日-3月31日的“豫见春天·惠游老家”活动,对游客实行首道门票免费,其中,5A级景区17家,4A级景区119家,3A级景区90家。游客可以通过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官方微信公众号右下角的“文旅预约”菜单进行提前预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