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监管再升级!这八项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监管

河南手机报记者 司艳雯
2月16日,记者从交通运输部官网获悉,近日,交通运输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网信办八部门联合修订发布《关于加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行业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联合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增加了事前联合监管要求,完善了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细化了全链条联合监管流程。
《通知》要求地方有关部门优化服务流程,严把行业准入关,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不得接入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完善了全链条联合监管事项,将未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活动,网约车平台公司向未取得相应出租汽车许可的驾驶员和车辆派单及未按规定向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传输有关数据信息,存在低价倾销、欺诈、对个人在交易条件上实行不合理差别待遇,危害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侵害用户个人信息权益,非法经营资金支付结算,侵害网约车驾驶员劳动保障权益,不依法纳税,危害公众利益、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安全稳定等八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纳入联合监管工作事项。
《通知》将事中事后监管流程细分为发起、上报、处置等环节,对于网约车平台公司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经依法依规处理后仍拒不改正的,地级及以上城市相关部门报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后,可组织发起联合监管,逐级上报提请采取责令暂停区域内经营服务、暂停发布或下架App、停止互联网服务、停止联网或停机整顿等处置措施。
《通知》提出,要探索建立政府部门、企业、从业人员、乘客及行业协会共同参与的多方协同治理机制,加强网约车行业联合监管应急响应和处置,探索利用互联网思维创新监管方式,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提升监管效能。
此前,2021年9月,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网约车合规化的通知》,明确不得新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并加快清退不合规的驾驶员和车辆。要加强监管执法,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综合运用线上线下等各种手段,加大对网约车非法营运的打击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仍新接入不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网约车平台公司,要依法依规查处,并将有关情况报至交通运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