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有关科室、局属各有关单位,三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 春节临近,为方便群众购买年画、门联、春节挂件,请各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于1月21日08:00时~1月31日18:00时,在本《通知》附件确定的临时年画等销售点区域,加强巡视督导辖区内临时摊点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一、年画等临时摊位收费标准按照《商丘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商丘市市区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商发改价调〔2017〕13号)规定,营业期内每摊位按面积大小收取卫生费20元-30元,除此之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二、由于疫情原因,设置摊点应该保持3米安全距离并配备消毒用品,从业者应佩戴口罩并劝导购买者佩戴口罩,有序排队且保持一米距离,推荐使用电子扫码支付,摊点设置者应对本摊位疫情防控工作负责。 三、不得影响市民安全通行;不得占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得占压盲道,严禁搭棚。 四、规范经营,加强周边卫生管理,销售摊点应自行配置垃圾回收装置。 五、除上述商品外不准经营其他物品,否则予以取缔,严禁销售烟花爆竹。 六、严禁在绿地内堆放物品,严禁在树木上钉钉悬物、缠绕绳索或粘贴广告,严禁攀折树木花草。 九、市、区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对三区在规定时间及地点内,按照规定要求销售门联、年画、春节挂件的经营行为不予采集。 十、三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应对设置的临时销售点进行督导检查,对本辖区内临时摊点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负责。对违法上述管理规定的临时销售点,第一次进行警告、第二次视情况予以取缔。 十一、截止1月31日18:00时,全市所有门联、年画、挂件销售摊点全部予以取缔。 附件:2022年商丘市年画、门联、春节挂件临时销售点位
2022年1月20日
2022年商丘市年画、门联、春节挂件临时销售点位
18.新建路丹尼斯商场东侧(八一路至凯旋路段,道路东侧) 41.建设路与凯旋路交叉口东北角丹尼斯门口外围周边 48.归德路与胜利路交叉口东北角往北100米路段内 49.团结路与归德路南50米路西归德时代购物中心门前 27.平原路与北海路交叉口往南260米路西黄庄路口 33.香君路凯旋路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北(独一处菜业东路北) 57.南京路平原路交叉口向西三百米路南丰源公寓南门 58.南京路平原路交叉口向南三百米路西丰源公寓东门
商丘市城市管理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