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公安局联合自然资源部门严厉打击这种行为,附线索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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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最严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决定,自7月17日起在全省开展“废弃矿山集中整治百日行动”。结合本地实际,商丘市公安局联合自然资源部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 

根据刑法第342条,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非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5亩、一般耕地10亩)、林地(防护林地、特种用途林地数量合计达到5亩以上;其他林地数量达到10亩以上)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举报相关线索,商丘市公安局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支队将从严从重打击涉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确保非法占用农用地犯罪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线索举报电话:

(办公室)0370-2776876

(赵警官)19803709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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