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仲裁院恪尽职守依法办案获赠锦旗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报道 8月28日,记者从开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简称市仲裁院)获悉,我市某企业职工陈某近日将一面写有“一心为民 依法仲裁 公平公正 心系百姓”的锦旗送到了市仲裁院,对该院工作人员表达衷心的谢意。
原来,职工陈某到市仲裁院申请仲裁,其与用人单位郑州某养老服务公司因试用期内未考核通过,被解除劳动关系产生的纠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调岗降薪的差额工资等。该争议依法立案后,经办案件的仲裁员余梓铭仔细核对涉案证据,深入调查用人单位试用期规定、录用办法、考核细则、薪酬制度等情况,并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进行案前、庭前、庭中、庭后调解。最终因疫情期间,针对市场部副经理岗位,业绩考核未通过不予录用这一关键点,是否构成违法,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庭后,仲裁员余梓铭结合庭审意见对证据进行审查认定,并在法定审限内依法作出仲裁裁决书,裁决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理由是,申请人试用期考核阶段开封市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高发时期,双方虽然签订了《试用期考核评估表》,被申请人可以依据签订的考核评估表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但申请人试用期期间,开封市处于新冠疫情高发阶段,申请人的工作性质及被申请人的业务范围集中在养老医疗服务领域,且开封业务占考核评估的70%,客观上必然影响到申请人的考核完成情况,新冠肺炎疫情属于不可抗力,被申请人在此情况下认定申请人未完成考核指标,明显有失公平,仲裁裁决被申请人应当支付申请人赔偿金。
陈某收到裁决书后,认为裁决书的文字表述准确,有理有据、符合客观事实,公平公正。双方都未上诉,用人单位也心服口服,收到裁决书后两天内将赔偿金如数支付给陈某,案件得以案结事了。陈某对仲裁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高度赞扬。
陈某的案例只是市仲裁院坚持秉公依法办案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一些用人单位为应对疫情的冲击而采取降薪、裁员等方法压缩经营成本,但因采用的方式不当,极易引发劳资纠纷。市仲裁院始终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面对大量争议案件,充分发挥劳动仲裁定纷止争的职能,大力提高调解力度,高效化解劳资纠纷,确保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