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 实习生王亦元报道  8月8日,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河南省人社厅、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近日共同印发《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鼓励企业积极吸纳大学生等青年就业,发挥失业保险助企扩岗作用。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我市继去年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后,目前,我市已延续实施这一政策,政策执行至2023年12月底。

      我市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的主要内容是,对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每招用1人按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市社保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其发放方式和办理流程是: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按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的原则,主动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将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发放至用人企业对公账户,对没有对公账户的企业,可将资金发放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该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也可结合工作实际采取“依申请”方式办理。即企业通过河南省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平台申领,不具备线上申领条件的,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开设服务窗口,便于企业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企业所招用的相关人员参保情况,经办机构将通过本地信息系统核实,并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办结。

责编:kfsjb_t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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