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召开全市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推进会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报道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相关政策,1月11日,市医疗保障局召开全市新冠病毒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工作推进视频会议。

      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志,四级调研员郭建伟,市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何湘、稽核中心主任郭璟璟出席会议,会议由王志主持。王志强调,各参会单位和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和国家决策部署上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压实主体责任,健全工作机制,强化对老幼孕残妇等重点群体保障,同时要加强同卫健、财政等部门的协调联动,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感染患者治疗费用医疗保障政策真正落实到位。

      郭建伟从住院费用保障、基层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费用保障、医保目录、扩大医保定点范围、“互联网”医保服务和部门职责等方面对《开封市医疗保障局 开封市财政局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疗保障相关政策优化调整的通知》(汴医保〔2023〕1号)进行了详细解读。何湘就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相应医保经办服务进行了解读,市医保中心信息中心副科长孙名杰讲解了医院信息系统改造注意事项。

      各县区医保局分管局长、医药服务管理科科长和医保中心主任,市直及驻汴医疗机构分管医保工作副院长和医保科长,市医保中心和稽核中心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了会议。

责编:kfsjb_t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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