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精准监督推动社保惠企政策落地见效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 通讯员余琼报道 “上午看到政策出台消息,下午就收到了市里发来的缓缴通知。”几天前,开封清明上河园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向前来了解社保费缓缴政策落实情况的纪检监察干部介绍。
受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放缓,一些行业从业人员失业风险加大。在我市制定出台扩大实施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积极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返还政策等优惠政策措施后,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跟进监督政策措施是否及时兑现,督促加强就业援助,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人员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市纪委监委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督促人社、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切实加强协作配合,完善信息沟通协调机制,进一步推动社会保险费缓缴工作顺利开展。
据悉,开封市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按照缓缴条件第一时间主动为开封清明上河园股份有限公司办理缓缴社保费业务,缓缴社保费用317.03万元,涉及参保职工人数412名;为开封明仁药业有限公司办理缓缴社保费业务,缓缴社保费用94.44万元,涉及参保职工人数168名;截至目前,全市已为59家企业办理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979.14万元,涉及参保职工人数4083名。
“督促稳岗补贴发放,有助于稳定劳动关系,稳定生产经营基本盘。监督落实企业社保费减免缓政策,能有效降低企业负担,支持企业轻装上阵。”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在了解该政策后激动的说。
据悉,开封市社保中心向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发放稳岗补贴62.33万元,惠及稳岗职工2226人;向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一建设有限公司发放稳岗补贴155.73万元,惠及急岗职工3827人。截至目前,为全市48家大型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02.06万元,涉及稳岗职工人数18377人。
“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督促人社系统尤其是社保、就业等部门认真落实各项惠企惠民政策措施,着力以更优质的服务、更高质的效能推动党中央关于‘六稳’‘六保’各项举措落地落实,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经济复苏。”市纪委监委驻人社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张本亭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