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进一步做好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和门诊慢特病备案工作
开封手机报
11-17 22:47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报道 为确保我市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平稳运行,保障参保群众医保权益,近期,市医保局下发《关于我市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期间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对我市异地就医转诊备案和门诊慢特病备案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通知》要求,在新系统过渡期间,我市异地就医转诊备案正常转诊参保人员需转往市域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应首先到我市具有转诊转院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转诊转院证明,而后由参保人持社保卡及转诊转院证明就近到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同步办理电子转诊手续(全市范围内此业务同城通办)。如需办理非正常转诊,参保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告知医保经办机构非正常转诊人员信息,由医保经办机构直接在中心端系统办理。
门诊慢特病备案暂由我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门诊慢特病备案审批,参保人在有慢特病鉴定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递交申请后,由医疗机构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的,由申请人携带鉴定材料就近到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系统备案,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审批后,将备案信息反馈到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制卡并通知病人,待系统稳定后恢复原模式。
各县区医保经办机构在系统备案过程中,若有操作问题,请联系相关科室。信息科联系电话23381733,职工业务联系电话23381732,城乡居民业务联系电话23239613。
开封市异地转诊备案县区联系人
开封市慢特病备案县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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