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施兰(南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声明
河南手机报
09-28 16:49
河南手机报 雷一达
9月26日,西施兰(南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一则声明,声明中称,个别自媒体账号在有关平台发布以个人体验、同类产品测评的文章,对西施兰(南阳)药业生产的“西施兰夏露乌洛托品溶液”产品故意诋毁,严重影响了其商誉。
声明显示,“西施兰夏露乌洛托品溶液”经国家审定获得国家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41024617”,从产品至原材料均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核合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拥有“药品GMP证书”。该产品投放市场已40年有余,销售范围涵盖全国及东南亚,在国内外身体净味领域有着良好的声誉,销量一直稳居前列。
据悉,西施兰(南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向相关平台举报和申诉,同时表示,在固定相关证据的基础上,将采取法律措施予以追究,维护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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