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尽交疏说甫瑕
“利尽交疏”是一个成语,意思是到了无利可图的时候交情就疏远了,这个成语与春秋时期的人物甫瑕有关。
甫瑕是郑国的大夫、国君郑子婴身边的红人,史籍中关于他的记载很少,甚至是哪里人都不知道,但他却是改变郑国历史的一个重要人物,左丘明《左传·庄公十四年》及司马迁《史记·郑世家》都记载了这个故事。
春秋时期,郑国内乱,兄弟之间为了争夺君位互相残杀,郑厉公政变成功后即位,在位4年后被推翻,流亡在外17年。在庄公十四年的时候,厉公带人潜入了都城,假称是甫瑕的好友,携“厚礼”前来拜访,见面后才知道是一个圈套,厉公劫持了他,要求他帮助重登王位,不然就杀了他。在恐吓面前,甫瑕“识时务”地选择了保命,说:“舍我,我为君杀郑子而入君。”答应只要放了他,就想法杀死郑子婴,然后迎接厉公回来复位。当即,两人盟誓,算是签了协议,厉公放了甫瑕。
甫瑕说话算话,在这一年的六月,杀了郑子婴及他的两个儿子,迎接厉公回到郑国重新做了国君。从这个意义上说,甫瑕立了大功,应该封爵进位。但狡猾的郑厉公不这样想,当坐稳国君宝座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杀死甫瑕。厉公对甫瑕说:“子之事君有二心矣。”就是原来的国君那么信任你,你却忍心杀了他,如果以后有人再利用你,你同样会见风使舵,也会杀了我,你侍奉国君有二心。这个结果是甫瑕没有想到的,他追悔莫及,临死前对人说,“重德不报,诚然哉?”当初,没有报答君王的恩德,反倒杀了君王全家,落此下场,实在是报应啊。
这个故事说明两个问题,一是甫瑕不仁,二是郑厉公不义。甫瑕为了保命,为了一己私利,抛弃忠诚,卖身求荣,不但背叛自己的君王,当了叛徒,还惨无人道地杀了郑子婴的全家,可谓没有仁义、没有良心、没有道德,天理不容,死有余辜。郑厉公为了夺回政权,不择手段,绑架威逼,为自己的江山,陷他人于不义。尤其是作为堂堂君王,欺骗利用,不守信用,今日与人信誓旦旦,明日马上翻脸不认账,将自己承诺的话抛到九霄云外,这也是违背伦理道德的。当然,古今中外,叛徒往往都是这样的下场,有用的时候吃香喝辣、看似风光无限,没用的时候卸磨杀驴、一文不值。郑厉公看中的是甫瑕在郑子婴身边的地位,一旦杀了郑子婴,甫瑕就没有了任何用处,杀他是必然的;甫瑕对郑厉公也谈不上忠诚,也不是死心塌地为郑厉公卖命,只是为了一时保全性命,被杀也是迟早的。双方被蔑视,双方看不起,双方有私利,双方没人格,他们之间的关系,没有高尚而言,没有情义可讲,有的就是权势的关系、利益的关系、利用的关系,最后只能留下后世骂名。
司马迁在《史记·郑世家》中评价:“以权利合者,权利尽而交疏。”因权势利益而结合的朋友,一旦权尽利绝,交情就会疏远,这句古语现在仍有警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