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鹤壁人防有要求

省人防办 01-13 15:32 责编:刘晓帆 我要分享

1.jpg  为进一步规范鹤壁市人防工程建设管理、质量监督,优化行政审批,1月11日,鹤壁市人防办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尹弘省长签署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00号《河南省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党组书记、主任张涛主持。

  工程稽查科负责同志对新《办法》进行了解读,并与旧办法进行了对比学习。办党组书记、主任张涛指出,人防法治建设是人防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办法》的实施是我省人防法制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对于今后指导工作有了更为详细的遵循。他强调,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办法》是当前全市人防系统的一件重要任务。

  一要充分认识《办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办法》是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深化人防改革的重大举措,进一步明确和规范了我省人防工程建设和行政审批工作,对于我市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加强人防行业廉政建设、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全省人防体系能力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要加强业务学习培训。工程稽查科近期要组织机关本级及县区相关业务人员开展人防工程建设管理与审批制度研讨会,加强对新《办法》的学习研讨,通过培训强化法治思维理念,准确执行《办法》,并运用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要扎实抓好《办法》贯彻落实。要严格执行《办法》所确立的人防工程建设标准和易地建设费征收标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减免、打折等行为的发生;要加大执法力度,对违反新收费政策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与新收费政策规定不符或者相抵触的文件、纪要等,及时报请党委、政府进行修订或废止,确保政令畅通。

  四要做好全市人防工程标准化建设管理。围绕年度重点目标,通过选取一批重点人防工程,统一标识标志,组建平战转换专业队,出台相关管理规范,适时召开试点建设经验交流会,推动全市人防工程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深度开展,做好争创“全省人防工程标准化管理示范市”工作。(关智杰)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