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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户外广告管理将“有法可依”

    本报讯(记者 赵同增 通讯员 凌波 陈超卿)4月7日上午,新乡市举办《新乡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贯彻暨新闻发布会,记者在会议上获悉,该条例将自5月1日起施行,届时新乡户外广告管理将“有法可依”。

    据新乡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时张斌介绍,《条例》是新乡市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制定的第六部实体法,分为总则、规划、设置、管理维护、法律责任、附则六个部分,共6章38条。

    据了解,新乡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开展了近一年的立法调研,于2019年10月将其确定为2020年度立法审议项目,又用了一年多时间形成法规文本、学习先进经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多次召开通稿会,对法规文本进行集中修改;召开立法评估会,对可行性、可操作性进行评估论证。2020年12月24日,新乡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月15日,《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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