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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民生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本报记者 韩春光

    9月2日,本报“打通小康生活最后一公里”系列报道之三《好政策落实咋这么慢——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调查》,对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进展缓慢的情况进行了报道。报道刊发后,立即引起郑州市委领导的高度重视。

    近日,中共郑州市委督查室就此致函本报表示,将采取措施,确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这一民生工程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来函说: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从出台相关政策,到主管部门调整,到具体实施操作,工作始终在探索总结、调整完善、加速推进。2018年12月,由市城建局负责出台了《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从调研到出台历时近半年。其间,组织相关部门赴省外考察学习,多次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审核会等征求各方面意见建议,并通过官网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可《意见》在实践操作过程中,有些内容与实际工作联系不够紧密,考虑不够周全,操作性欠缺,对加梯工作产生了一些影响,但总体影响不大。市房管局将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发现的一些不合时宜的问题,结合相关职能部门、加梯企业和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对《意见》进行认真修订完善。

    社区经办人员专业性、政策性不足的问题,在部分社区确实存在。针对这一情况,七八月份,在市加梯办具体指导和要求下,市内五区加梯办组织辖区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工作人员,采取集中组织或分批轮训的形式,邀请市加梯办和加梯企业技术人员详细解读加梯政策和电梯相关知识,提升了加梯相关人员的能力水平,培养了一批加梯工作“明白人”,为下一步加梯工作顺利推进打下了良好基础。市房管局将继续加大培训力度,尽可能扩大培训覆盖面,有效提升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补贴过低问题,在制定《意见》征求社会意见阶段,就有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群众和加梯企业提出过,他们建议每台最高补贴20万元,因多种原因未获采纳。郑州市每台最高15万元的补贴标准在全省是最高的,但与全国开展加梯工作较早、比较好的部分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相比,标准还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郑州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目前,这一问题已得到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随着郑州经济实力的不断提升,相信在不久的将来,这一问题会得到逐步、圆满解决。

    市内五区部分老旧住宅没有个人产权证的情况,是一个历史遗留问题。老旧小区的房屋基本上是单位建设的,房改后产权由单位产权变为个人产权,但少部分房屋由于多种原因迟迟办不了个人产权证,由此确实影响了这些老旧住宅的加梯工作进程。对此,城建、自然资源和规划、住房保障等部门将会配合原产权单位积极化解影响个人产权证办理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个别街道办事处、社区对市、区两级加梯相关文件精神理解不透彻,有些担心低楼层业主上访闹事而缺乏担当精神,内部确定了加梯必须百分之百业主同意,否则不予公示、不给盖章的“土规定、土政策”。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也与市、区两级加梯文件明确的“双三分之二”以上业主同意即可加梯的政策不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全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开展。市加梯办已将此问题向市委、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市政府就此问题最近已对市内五区进行了专项督察,得到各区的普遍重视,均采取了相应措施,目前这一问题已初步解决。

    考虑到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所需资金主要由业主承担,政府只是给予一定财政补贴,且加梯工作遵循的是“业主自愿”原则,决定权和主动权在广大加梯业主,不是政府强制和义务行为,不适宜向区、街道办事处和社区下达硬性指标或激励机制予以推进,市、区两级加梯办和相关职能部门只能通过政策制定、审批监管、政策宣传、业务指导、矛盾协调、协议公示、补贴发放等工作加快推进。同时,待条件成熟,可通过提高政府补贴标准、给予基层相应工作经费等措施,确保这一民生工程得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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