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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红旗区公布15名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

河南手机报 09-19 05:39 我要分享

新乡市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张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56号)

2022年9月17日10时58分,接牧野区关于核酸异常人员报告,报告显示:红旗区张某某9月16日到新乡高铁站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密接。张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张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6:25自驾到高铁站接母亲回星海假日王府家中;20:30骑电动车去文化路亚克西饭店与朋友露天吃烧烤,21:30离开回家,后无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张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陈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57号)

2022年9月17日1时40分,接核酸混采异常并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时空伴随人员信息报告,报告显示:红旗区陈某某9月16日在新乡高铁站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伴随。陈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陈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9:08乘G3186次列车( 2车厢11F)从兰州出发于14:22到郑州东站;14:42换乘G6682次列车( 3车厢17F)于15:07到新乡高铁东站;下车后到高铁东站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时空交集);15:30后打出租车于15:50到河南科技学院;16:00到学院11号楼附近爱尚打印店打印东西;17:00到11号楼323宿舍放物品;19:00到学校二楼食堂打饭后到学校隔离室吃饭,其他时间无外出。

9月17日,2: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陈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徐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58号)

2022年9月17日1时40分,接核酸混采异常并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时空伴随人员信息报告,报告显示:红旗区徐某某9月16日在新乡高铁站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伴随。徐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徐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1:12从咸阳乘坐D3502次车(8车厢11F号)于11:37到达西安车站;12:10站内换乘G862次车(03车厢08F号)于14:12分到郑州东站;14:42换乘G6682次列车(2车厢15D号)于15:07到新乡高铁东站;下车后到高铁东站核酸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时空交集);15:20乘坐出租车于15:39到达河南科技学院,回到宿舍未再外出。

9月17日,2: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徐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林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59号)

2022年9月17日1时40分,接核酸混采异常并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时空伴随人员信息报告,报告显示:红旗区林某某9月16日在新乡高铁站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伴随。林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结果阴性。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林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8:20乘坐海南到新郑HU7031航班(座位号50J),11:30到达新郑机场,在机场内做核酸,结果阴性。12:00从新郑机场乘坐地铁到南五里堡站,换乘1号线于14:00到达郑州东站,14:42换乘G6682次列车(8车厢7C)于15:07到新乡高铁东站;后乘坐出租车于16:00左右到河南科技学院。先去宿舍放东西,后去学校隔离宿舍居住,未吃晚饭,未再外出。

9月17日,2:00闭环转运至集中医学观察点。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林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侯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0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疫情指挥部协查函,协查函中信息显示:红旗区侯某某9月16日在新乡万达广场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就餐。侯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侯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8:00左右与同事马某某共乘一辆电动车到牧野区万达广场四楼胖哥俩肉蟹煲店铺就餐,18:55左右独自到CoCo奶茶店取奶茶,后返回胖哥俩肉蟹煲就餐,20:31结账后二人一起在万达广场闲逛,先后到过匡威、优衣库、瑞尔女装、米乐熊儿童用品店,21:00左右两人共乘一辆电动车到马某某家(中央伟业小区)北门口,之后侯某某扫共享电动车21:50到常青藤小区北门口乐汇快递点取快递,后返回家中未外出。

9月17日,居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侯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马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1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疫情指挥部协查函,函中信息显示:红旗区马某某9月16日在新乡万达广场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就餐。马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马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8:00左右与同事侯某某共乘一辆电动车到牧野区万达广场四楼胖哥俩肉蟹煲店铺就餐;20:31结账后二人一起在万达广场闲逛,先后到匡威、优衣库、瑞尔女装、米乐熊儿童用品店;21:00左右两人共乘一辆电动车到马某某家中央伟业小区北门口,侯某某扫共享电动车离开;马某某返回家中未外出。

9月17日,居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马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付某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62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关于核酸异常人员流调报告,流调报告中显示:红旗区付某9月16日在新乡万达广场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空间就餐。付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付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9:35到万达四楼肉蟹煲店就餐;20:40到三楼自助机抓娃娃,后乘手扶电梯下楼,22:00离开万达,骑共享单车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居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付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李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3号)

2022年9月17日12:56,接新乡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来的协查函,函中显示:李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同乘密接人员,李某已接种二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李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3:02从周口乘坐G6682次列车(6车厢12D)于15:07到达新乡东站;妻子自驾15:40接回家中;16:50与妻子骑电动三轮车到河南科技学院幼儿园接儿子回家;19:00-21:00在小区和附近商业街溜达,未进店铺,未接触其他人;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李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王某周、王某亚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4号)

2022年9月17日11:18,接上级部门推送密接人员信息,信息显示:红旗区王某周、王某亚,9月16与阳性病例辛某某同车厢为密接人员。王某周、王某亚均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均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现均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王某周、王某亚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3:25两人从周口东站一起乘坐G6682次列车(6车厢),于15:07到新乡东站;后一起乘坐出租车于16:00左右到盛丰美容美发店见客户;停留约一小时后,2人步行到新乡大酒店办理入住手续;18:20左右一起到关帝庙文化街老秦记臭烩面馆就餐(桌号31),20:00左右离开餐馆;20:28在忆烟酒鼎店买烟;后返回新乡大酒店房间,未再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期间,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王某周、王某亚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梁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65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疫情指挥部密接人员协查函:函中显示:梁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同时空人员,梁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梁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9:20-19:30左右到牧野区万达广场胖哥俩肉蟹煲就餐;20:20左右离开,乘坐紧挨着胖哥俩肉蟹煲的电扶梯下楼,到万达广场一楼“多走路”买鞋,停留约15-20分钟;后去优衣库逛街约十分钟;后骑电动车返回家中后未再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梁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姜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6号)

2022年9月17日5:04,接核酸混采阳性信息,信息显示:姜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密接人员,姜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姜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乘坐G6682车(07车厢07F)于15:07抵达新乡东站,准备下车时发现行李丢失,联系07车厢下车口乘务员寻找行李,后看到行李被一女子拿走,向其要回行李;出站后到高铁东站核酸采样点采样,后步行至高铁东站公交车站,于15:30乘坐9路公交车,至金穗大道新中大道公交站下车;于16:40步行回到宝龙国际社区3号楼家中;后未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姜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杨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7号)

2022年9月17日12:57,接牧野区关于核酸异常人员报告,报告中显示:杨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同车厢密接人员,杨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杨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3:02从沈丘北站出发,乘坐G6682车(06车厢06A)于15:07抵达新乡东站,发现行李拿错,又回到进站口服务台等候,直至17:10拿到行李;出站后17:16打车于17:30到达新乡学院D08室,后未再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宿舍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杨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王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68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协查函,函中显示:红旗区王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同时空人员,王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二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王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8:40左右到万达广场胖哥俩肉蟹煲26桌与高某某就餐,19:55扫码付款离开;之后与高某某乘手扶电梯到2楼名创优品逛街大约10分钟;后离开万达广场;在万达学院街宏力大道公交站坐24路公交车到饮马口站下车;于20:40左右步行到东关街16号楼家中;后未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家未外出。

请与王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高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2022年69号)

2022年9月17日10:58接牧野区协查函,函中显示:高某某为阳性病例辛某某的同时空人员,高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高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18:40左右到万达广场胖哥俩肉蟹煲26桌与王某某共同就餐,19:55扫码付款离开;之后与王某某乘手扶电梯去2楼名创优品逛街大约10分钟;后离开万达广场;在万达学院街宏力大道公交站坐24路公交车到牌坊经络收放医院站下车;于20:50左右步行回到金谷时代广场三号楼家中;后未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家未外出。

自述外出时佩戴一次性口罩。

请与高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红旗区关于密切接触者

李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

(2022年70号)

2022年9月17日4:46,接卫滨区关于核酸异常人员报告,报告中显示:我区居民李某某因与阳性人员辛某某在赵有义便民食品店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李某某已接种三针剂新冠疫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色,已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现已采取集中医学观察措施。依据防控方案相关要求,现将李某某的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9月16日,辛某某15:56到赵有义便民食品店购物,16:00至19:00李某某均在便民食品店无外出;19:00后步行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9月17日,至集中医学观察期间在家未外出。

请与李某某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诊疗,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若隐瞒不报,一旦造成不良后果,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

红旗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7日

责编:朱晓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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