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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能在人防工程里充电?

中国人民防空网 10-29 17:29 责编:周玉筝 我要分享

人民防空工程是战时防空袭隐蔽人员、物资,平时为人民群众生活服务的重要场所。人防工程大多处于地下,因空间狭小、扑救难度大,其安全防火问题一直是人防部门关注的重点。近几年来,随着充电电池等电子设备在地下工程广泛使用,其火灾隐患正逐渐增多。因此,预防电池充电引发的火灾问题,应当引起我们各级人防部门的高度重视。


引发火灾的常见原因




常见的使用充电电池的设备有手机、手电筒、电动自行车、笔记本等。

因电池充电引发火灾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种:

使用不合格的充电器或者充电电池长时间充电


以手机为例。目前的手机电池几乎全部是锂电池,充电过程分为两个步骤:


先是手机在充电时电池有略微的温升,是正常现象。一些劣质的充电器以恒定电流方式充电,没有恒压充电过程,也没有限定充电时间,充电过程中电流一直很大,往往容易导致锂电池过度充电,电池温度升得过高,电池芯变形、漏液、爆炸,极易引发火灾。

再者电池质量差也是引发火灾的一个重要原因。

充电环境潮湿,电子设备结露


人防工程构筑在地表以下,四周是岩土,形成一个围护结构,在雨季或集中降水时,外界通过工程结构向内部渗透和墙体表面散湿,再加上工程使用过程中由人群和设备产生的散湿量,使得人防工程内湿度远大于地面的建筑,电子设备常常结露。

结露使得手机等电子设备的内部容易短路,如果电池的正负极发生短路,就很容易引发火灾。电极短路后,电池外壳常常被烧穿。

充电插座不规范


2010年6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了“插座新国标”,明确禁止生产万用插座。万用插座往往采用形状不规则的接触片,虽然可以兼容不同的插头,但和不同插头的接触面积都很小,容易使接触片过热,引发火灾。

同时充电的电池数量或大容量超标


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中要求每个照明单相分支回路的电流不宜超过16安培,洗消间脱衣室、涉毒室等设置的插座电流不超过10安培。因为高耗能电器使用时电流常常达到几个安培甚至10个安培以上,极易引起电路过载,引发火灾。



在人防工程中充电的电子设备除了手机以外,还有许多种类,如充电宝(移动电源)、平板电脑、笔记本电脑、充电手电筒、电动自行车、数码相机等,它们也是引发火灾的源头之一。

预防措施 




1

严格执行国家最新标准。应对人防工程内现有的插座进行一次认真排查,凡是不符合国家新标准,即产品的外包装上没有标注“按GB2099.3-2008标准生产”的,要一律更换。

2

规范充电的地点和时间,可设立专门的充电室,要求工程维护管理人员在指定地点、指定时间内充电,并放置专用消防设备设施,由专人看管。

3

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为大容量的充电电池充电。除人防工程必备的蓄电池如消防用充电蓄电池以外,禁止在人防工程内为大容量的充电电池充电。



另外,按照人防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中的要求,较小的工程,可用蓄电池作消防备用电源。考虑到一般的蓄电池在工作过程中要放出有害气体,因此应选用封闭型产品。除此以外,禁止为大容量的电池如充电宝、电动自行车充电电池等充电。


综合来看,为了防范电池充电引发火灾,应当尽快把充电电池安全问题列入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管理考核标准,使之纳入制度管理的轨道之中,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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