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报·大河客户端 记者 段伟朵 文图
7月27日上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免去:
免去尚修星、郑凯乐、赵建祖、万金生、王玉芳、李平远、王锡芬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王新平同志的郑州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杨巍同志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刘甦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薛艾一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济源分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
任命杨巍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董抒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江长涛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
任命梅建桥、肖贺伟同志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