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丨新一届河南省政府组成人员如何产生?

金水河观澜 04-01 05:50 责编:马亮亮 我要分享

  3月31日下午,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经过表决,任命18名省政府组成人员,并现场颁发任命书,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决定任命  

  

朱焕然同志任河南省人民政府秘书长;

  何雄同志任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刚同志任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厅长;  

  贾瑞琴同志(女)任河南省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舒庆同志任河南省公安厅厅长;  

  鲍常勇同志任河南省民政厅厅长;  

  申黎明同志任河南省司法厅厅长;  

  王东伟同志任河南省财政厅厅长;  

  刘世伟同志任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  

  王仲田同志任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厅长;  

  吴浩同志任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  

  宋虎振同志任河南省农业厅厅长;  

  刘金山同志任河南省林业厅厅长;  

  张延明同志任河南省商务厅厅长;  

  宋丽萍同志(女)任河南省文化厅厅长;  

  阚全程同志任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汪中山同志任河南省审计厅厅长;  

  付静同志(女)任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主任。  

  18名省政府组成人员中,有11名为留任,另外7名为新任命的。那么新一届河南省政府秘书长和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是如何产生的?这个过程有哪些程序?  

1、省政府组成人员都有谁?

  第一步,我们要搞清楚省政府组成人员的构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政府分别由省长、副省长,自治区主席、副主席,市长、副市长,州长、副州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组成。 

  简单说,省政府组成人员包括:省长、副省长和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等。  

2、为何要任命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

  明白省政府组成人员后,第二个问题来了,为何要任命新一届省政府组成人员?  

  据了解,根据相关规定,人民代表大会换届后,新的一届人民政府的省长,要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秘书长和政府组成部门的厅长、局长、主任。不继续提请任命上述职务的人员,其原职务自行终止。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根据省长的提名,决定任免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局)长、委员会主任等政府组成人员。  

  今年1月30日,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四次大会上,陈润儿当选省人民政府省长。因此,此次省人大常委会上,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会提出人事任免案,由省长陈润儿签署。   

3、获得正式任命,要经过哪些程序?

  (1)任前法律知识测试

  根据《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规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集中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任前应当进行法律知识测试。

  小金发现,在3月23日召开的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4次主任会议上,专门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对拟提请省人大常委会集中任命的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任前法律知识测试的报告,对参加法律测试的人员范围、测试内容、方法、时间、地点、要求等都做了详尽周密的安排。

  (2)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据河南人大网消息,3月29日下午召开的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重要议程就是——听取人事任免情况介绍,并决定将人事任免案提请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3)省政府主要领导在省人大常委会上作人事事项说明

  3月30日,河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在郑州召开。会上,省人民政府副省长戴柏华作关于提请任命朱焕然等18名同志职务的报告,介绍了提请任免干部思想作风、业务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等相关情况。

  (4)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分组审议人事任免案

  3月31日上午,省十三届省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举行分组审议,审议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酝酿人事任免事项。

  (5)拟任职人员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作拟任职发言

  3月31日下午,表决前,拟任命的省政府组成人员作了拟任职发言。何雄(提名任命省发改委主任)、马刚(提名任命省科技厅厅长)、申黎明(提名任命省司法厅厅长)、王仲田(提名任命省环保厅厅长)刘金山(提名任命省林业厅厅长)、张延明(提名任命省商务厅厅长)、付静(提名任命拟省外侨办办公室主任)等7人,依次在省人大常委会上发言。  

  (6)表决  

  在拟任职人员发言后,会议按照议程,依次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18名省政府组成人员全部获得任命。  

  (7)颁发任命书  

  获得任命后,18名省政府组成人员依次上台,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铁向他们颁发任命书。  

  (8)宪法宣誓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新任命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努力奋斗!”河南新一届18名省政府组成人员紧握右拳,庄严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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