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正式实施
河南手机报记者 许光琳
10月1日起,《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将正式施行。
9月25日,在河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记者了解到,河南省医学科学院与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群融合发展,是本次《条例》的亮点,发布会介绍《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的制定背景、主要内容及其他相关情况。
立法保障省医学科学院改革创新
重建省医学科学院,是河南省大力实施创新驱动、科教兴省、人才强省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高地和重要人才中心的一项重大举措,是以科研牵引我省医疗卫生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里程碑式工程。自去年7月15日揭牌以来,省医学科学院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在全省科技创新中的作用和地位愈加凸显,成为构建“三足鼎立”科技创新大格局的重要支撑。
制定《河南省医学科学院发展促进条例》,是为了以法治引领、推动、保障省医学科学院改革创新发展,建成高端人才集聚的创新高地、科技研发应用的开放平台。通过做好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省医学科学院在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将重建省医学科学院与建设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融合发展结合起来,与全省医学领域创新主体、市场主体的创新创业结合起来,整合创新资源,集聚创新要素,打造环省医学科学院全要素创新生态,引领全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充分释放科研主体创新创业激情
《条例》共七章四十八条,分别从体制机制、创新驱动、融合发展、保障促进、法律责任等方面,为省医学科学院创新发展进行规划明确。为推动省医学科学院建立以体制机制创新为根本的新型研发机构,《条例》明确:省医学科学院实行理事会决策下的院长负责制,采用以研究院所、创新平台、附属医院和基金会等为主体的运行模式。省医学科学院实行比一般事业单位更灵活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事业发展需要自主设立或者调整所属的科研院所和创新平台。
为落实省医学科学院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自主权,充分调动科研人员科技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条例》明确:省医学科学院应当加强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整合现有医学科研平台和实验室,合作建设高端平台,为全省医学科技创新主体开展研发活动提供服务。要进一步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赋予科研主体和人才更多自主权。例如,支持省医学科学院创新科研管理制度,实行研究院所、实验室、技术平台经费包干制,赋予科学家更大技术路线决定权、更大经费支配权、更大资源调度权;授权省医学科学院项目管理创新,实行揭榜挂帅制、赛马制、项目考核标志性成果和代表作制等等。通过这些规定让科研主体从“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释放其创新创业的激情和才智。
产业集聚、绿色低碳、融合发展
为推动省医学科学院、中原医学科学城、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统筹谋划、一体建设,形成规划科学、布局合理、产业集聚、绿色低碳、融合发展的新格局,《条例》明确:突出省医学科学院的人才优势、研发优势和创新优势,为中原医学科学城招商引资、招才引智、产业孵化等提供支持,促进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聚集发展。同时,依托中原医学科学城的区位优势和配套优势,为省医学科学院人才引进、科研院所和创新平台建设以及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快速发展提供支持。发挥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的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支持在中原医学科学城开展细胞、免疫和基因治疗技术等医学创新技术探索以及规范化先行先试,推动细胞、免疫和基因技术的研发、应用和产业化进程。
同时,创新人才引进和使用机制,赋予省医学科学院人才评价自主权,推行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建立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为吸引人才、使用人才创造更加宽松、科学的制度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