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3月1日起施行

河南手机报记者 许光琳

1月16日,记者从郑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郑州市城市更新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这标志着郑州将以立法助推城市更新。该条例充分体现郑州特色,全面总结了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经验做法,为郑州市城市更新工作提供坚强法治保障,是全国省会城市首批、全省首部城市更新地方性法规。1.png

城市更新,是指通过整治提升、改建完善和拆除重建等方式,开展城市空间形态与功能的持续完善和优化调整,达到城市空间重塑、城市功能完善、人居环境改善、城市文化复兴、生态环境修复、经济结构优化、安全隐患消除的目标。“郑州在城市建设由‘增量扩张’迈向‘存量优化’的新形势下,城市更新已经成为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种系统性、综合性的举措。”郑州市政府相关负责人说。

记者留意到《条例》中,四个重点值得关注:首先明确了城市更新的重点内容和核心。以老旧小区、闲置仓储物业、低效用地、历史文化街区、智慧城市基础设施等为主要更新对象,注重“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提升为主,注重城市文脉传承,提高城市安全水平和防范重大风险能力。

其次,创新性提出了“现状更新”。老旧厂房、园区、不可移动文物等,通过适度调整建筑功能、增加配套建筑的方式进行“微改造”;老旧小区在不发生重大规划调整、配套设施面积增加不超20%的情况下,可原址拆除重建。

再次,明确建立城市更新工作推进机制。郑州市成立城市更新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市级统筹、区级推动、专家指导”的联动机制,健全周调度、月通报、季讲评工作制度。由市政府全面统筹城市更新工作,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具体负责监督指导、规划编制、土地供应等工作。

最后,明确了要统筹城市发展与文化保护。通过保留历史建筑和风貌,将现代元素与传统文化相结合,实现城市功能提升和文化传承的双赢。部分历史街区、历史建筑活力不足,通过培育新功能、新业态,提升城市活力。例如,引入咖啡店、书店等业态,让老街区成为新网红、老街坊赶上新潮流。

责编:周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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