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截至18日7时 河南疫情最新信息汇总
◆郑州通报新增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涉及风险点位
◆中原区:
一、解除以下区域的防外溢临时管控区
1、沿秦岭路、陇海路、伏牛路、颖河路、桐柏路、中原路的合围区域。
2、沿六厂前街、建设西路、桐柏路、棉纺路的合围区域。
以上区域除已划定的高风险区外,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防范措施。
二、调整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
1、棉纺路街道四棉西社区国棉四厂生活区西院棉纺西路99号楼4单元
2、棉纺路街道朱屯村朱屯人和佳苑1号院5号楼1单元
3、棉纺路街道三棉东社区桐柏新楼7-10号楼院桐柏新楼7号楼
4、棉纺路街道方圆经纬社区方圆经纬锦园小区2号楼1单元
5、棉纺路街道瀚苑社区宏江瀚苑小区12号楼2单元
6、棉纺路街道瀚苑社区宏江瀚苑小区15号楼1单元
7、棉纺路街道天汇北社区升龙天汇1号院3号楼1单元
8、棉纺路街道天汇北社区升龙天汇1号院4号楼2单元
9、桐柏路街道清城美苑社区天誉龙邸南区1号楼1单元
10、桐柏路街道清城美苑社区九龙国际小区4号楼3单元
11、桐柏路街道清城美苑社区龙腾西城小区6号楼4单元
12、桐柏路街道清城美苑社区梧桐新语小区2号楼
13、绿东村街道昆仑社区昆仑华府5号楼2单元
14、绿东村街道昆仑社区阳光景苑3号楼3单元
15、绿东村街道陇南社区华山路186号院2号楼4单元
16、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颍河路69号院5号楼1单元
17、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颍河路69号院7号楼1单元
18、林山寨街道河南工大社区桐柏路43号院8号楼1单元
19、林山寨街道河南工大社区工人路98号院1号楼2单元
20、林山寨街道河南工大社区伊河路40号院3号楼3单元
21、建设路街道阳光新城社区海森林小区2号楼
22、建设路街道阳光新城社区岗坡阳光新城小区5号楼
23、建设路街道协作路社区文化宫路69号院1号楼6单元
24、建设路街道省五建社区建西100号院14号楼4单元
25、建设路街道计划路社区计划路14号院平房10号
26、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桐淮小区南院19号楼4单元
27、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桐淮小区南院34号楼4单元
28、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城建开发公司家属院3号楼4单元
29、汝河路街道澜景社区和昌澜景小区5号楼1单元
30、汝河路街道淮河路社区汝河路93号院2号楼1单元
31、汝河路街道郑密路社区金盾花园4号楼2单元
32、秦岭路街道后牛庄村建郑小区4号楼2单元
33、秦岭路街道六厂前街六厂前街南院17号楼1单元
34、秦岭路街道六厂前街六厂前街锦安居10号楼2单元
35、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一街23号楼
36、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一街31号楼
37、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一街老21号楼
38、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一街新2号楼1单元
39、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一街新2号楼3单元
40、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一街新4号楼
41、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二街19号楼
42、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二街20号楼
43、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二街30号楼
44、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二街新3号楼
45、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三街9号楼1单元
46、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三街9号楼2单元
47、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三街10号楼2单元
48、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三街10号楼3单元
49、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三街15号楼
50、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三街18号楼
51、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三街30号楼1单元
52、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三街30号楼2单元
53、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7号楼1单元
54、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7号楼2单元
55、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7号楼4单元
56、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8号楼1单元
57、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15号楼1单元
58、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15号楼2单元
59、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20号楼1单元
60、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22号楼
61、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23号楼
62、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29号楼
63、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老25号楼
64、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四街新25号楼
65、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五街1号楼
66、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五街2号楼6单元
67、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五街2号楼7单元
68、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五街5号楼1单元
69、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五街8号楼3单元
70、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五街9号楼2单元
71、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五街12号楼1单元
72、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六街1号楼1单元
73、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六街3号楼2单元
74、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六街11号楼
75、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六街13号楼1单元
76、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六街19号楼1单元
77、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六街20号楼
78、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六街24号楼
79、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六街25号楼
80、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六厂中院38号楼
81、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六厂中院东街11号楼1单元
82、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六厂西院5号楼
83、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省纺机家属院73号楼
以上区域实施“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的封控措施。
三、调整以下区域为低风险区
1、航海西路街道学府社区学府一号1号楼1单元
2、航海西路街道前进南路社区前进路81号院7号楼3单元
3、航海西路街道凯田花园社区凯田花园小区10号楼1单元
4、西流湖街道花语里社区正商百合里小区4号楼1单元
5、桐柏路街道西站东社区嵩山北路298号院1号楼5单元
6、桐柏路街道西站东社区嵩山北路300号院1号楼
7、桐柏路街道西站西社区金水西路26号院3号楼2单元
8、桐柏路街道煤仓街社区煤仓北街6号院1号楼1单元
9、桐柏路街道煤仓街社区鑫苑都市公寓7号楼3单元
10、桐柏路街道煤仓街社区煤仓街6号院2号楼5单元
11、桐柏路街道郑工社区煤仓北街22号院9号楼3单元
12、桐柏路街道郑工社区煤仓北街22号院22号楼2单元
13、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风和日丽家园小区3号楼2单元
14、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风和日丽家园小区6号楼1单元
15、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风和日丽家园小区8号楼3单元
16、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风和日丽家园小区30号楼4单元
17、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风和日丽家园小区39号楼4单元
18、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风和日丽家园小区40号楼1单元
19、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风和日丽家园小区46号楼3单元
20、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风和日丽家园小区54号楼1单元
21、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风和日丽家园小区58号楼
22、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煤仓街3号院3号楼3单元
23、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煤仓街5号院1号楼2单元
24、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煤仓街5号院1号楼3单元
25、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煤仓街5号院1号楼4单元
26、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董砦路6号院1号楼
27、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董砦路6号院3号楼
28、桐柏路街道风和日丽社区董砦路6号院5号楼
29、桐柏路街道城开社区城开水城二期19号楼2单元
30、桐柏路街道平安街社区金域世家12号楼1单元
31、桐柏路街道火二公司社区西十里铺南路10号院金阳超市
32、桐柏路街道清城美苑社区冉屯路55号院龙腾西城2号楼3单元
33、绿东村街道昆仑社区昆仑华府11号楼
34、绿东村街道昆仑社区锦绣华北1号楼2单元
35、绿东村街道昆仑社区锦绣华北7号楼
36、绿东村街道昆仑社区阳光景苑2号楼2单元
37、绿东村街道陇南社区伏牛路218号院3号楼2单元
38、绿东村街道陇南社区卧龙花园西院36号楼2单元
39、绿东村街道陇南社区华山路188号院1号楼1单元
40、绿东村街道陇南社区卧龙花园11号楼1单元
41、绿东村街道陇南社区卧龙花园12号楼1单元
42、绿东村街道陇南社区卧龙花园21号楼1单元
43、绿东村街道陇南社区卧龙花园27号楼1单元
44、绿东村街道陇南社区卧龙花园28号楼2单元
45、绿东村街道陇南社区卧龙花园28号楼3单元
46、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桐柏路223号院2号楼2单元
47、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颍河路94号院1号楼
48、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颍河路94号院2号楼1单元
49、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颍河路94号院2号楼2单元
50、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颍河路92号院2号楼2单元
51、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伏牛路46号院2号楼
52、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伏牛路195号院1号楼2单元
53、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陇海路158号院1号楼1单元
54、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陇海路158号院1号楼2单元
55、绿东村街道桐柏社区陇海路158号院3号楼1单元
56、林山寨街道碧沙岗社区友爱路55号院55号楼1号楼
57、林山寨街道河南工大社区桐柏路43号院4号楼2单元
58、林山寨街道河南工大社区伊河路40号院2号楼1单元
59、林山寨街道河南工大社区伊河路40号院3号楼1单元
60、林山寨街道河南工大社区伊河路40号院3号楼2单元
61、林山寨街道河南工大社区伊河路41号院4单元
62、林山寨街道河南工大社区文化宫路49号院3单元
63、建设路街道中心医院社区前进路50号院11号楼1单元
64、建设路街道阳光新城社区海森林小区6号楼
65、建设路街道协作路社区桐柏路61号院28号楼2单元
66、建设路街道省五建社区岗坡路13号楼
67、建设路街道计划路社区计划路11号院2号楼3单元
68、秦岭路街道锦艺西社区锦艺三期小区6号楼
69、秦岭路街道锦艺东社区锦艺欧尚小区3号楼2单元
70、秦岭路街道建西社区国棉一厂西六街16号楼
71、汝河路街道市委社区嵩山路4号院12号楼3单元
72、汝河路街道华淮社区华山路97号院9号楼1单元
73、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汝河小区20号楼1单元
74、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汝河小区27号楼2单元
75、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汝河小区35号楼
76、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汝河小区42号楼2单元
77、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汝河小区65号楼2单元
78、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汝河小区68号楼3单元
79、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汝河小区68号楼6单元
80、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汝河小区71号楼3单元
81、汝河路街道汝河小区社区汝河小区77号楼3单元
82、汝河路街道李江沟村李江沟御景院1号楼1单元
83、汝河路街道李江沟村李江沟御景院15号楼1单元
84、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桐淮小区南院19号楼1单元
85、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桐淮小区南院23号楼2单元
86、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桐淮小区南院31号楼1单元
87、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桐淮小区南院31号楼2单元
88、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桐淮小区北院15号楼1单元
89、汝河路街道桐淮社区城建开发公司家属院3号楼2单元
90、汝河路街道澜景社区和昌澜景小区5号楼2单元
91、汝河路街道澜景社区和昌澜景小区13号楼1单元
92、汝河路街道澜景社区和昌澜景小区15号楼1单元
93、汝河路街道澜景社区和昌澜景小区17号楼1单
94、汝河路街道电力社区工人路330号院5号楼1单元
以上区域落实“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的疫情防范措施。
◆金水区:
一、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北林路街道汇城社区豫港花园4号楼1单元
北林路街道亚卫社区河南信息工程学校家属院8号楼西单元
北林路街道国泰社区国泰花园小区6号楼西单元
大石桥街道市政社区南阳路314号院1号楼3单元
东风路街道白庙村白庙小区7号楼4单元
东风路街道大河春天社区正弘春晓12号楼4单元
东风路街道十二里屯社区十二里屯村老院3号楼1单元
杜岭街道张砦街社区西里路54号院3号楼3单元
丰产路街道枣庄社区宏都花园1号楼3单元
丰庆路街道丰庆佳苑社区瑞景花园5号楼1单元
丰庆路街道观澜苑社区观澜苑2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泰和社区国瑞静香园9号楼1单元,聚福园1期1号楼一单元,泰和苑11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呈祥社区呈祥花园5号楼4单元,东岸尚景B区3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四月天社区世纪港湾26号楼
丰庆路街道泰苑社区瀚海泰苑5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杲村西院4号楼2单元
丰庆路街道西史赵村北院31号楼4单元
凤凰台街道凤凰城社区凤凰台东花园1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英协社区艺术家小区3号楼3单元
凤凰台街道张庄村211号
国基路街道琥珀名城社区天伦路乐驿酒店
国基路街道康苑居社区风铃居小区6号院4单元,7号楼3单元、4单元,温泉小区3号院4单元
国基路街道金印阳光社区金印阳光小区25号楼1单元
国基路街道沙门村沙门安置小区(西区)1号楼、2号楼
花园路街道工业院社区纬二路6号院6号楼3单元
花园路街道农业院社区经二路2号中州都会广场3号楼
南阳路街道北苑社区东三街北段8号院2单元
南阳路街道丰乐社区寺坡公寓1号楼1单元
南阳路街道晖达社区香港城二期1号楼7单元,2号楼23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翠花社区沙口路25号院12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大桥社区家天下小区3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南丰社区南丰街5号院1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群英社区东岳寨村18排80号
南阳新村街道荣华社区华林都市家园11号楼4单元、20号楼、23号楼,华苑小区14号楼1单元
未来路街道燕庄花园社区燕庄南院12号楼
文化路街道经五路社区银盛泰酒店
文化路街道农科院社区农科路26号院18号楼1单元
杨金路街道徐庄村徐庄小区北院3号楼2单元,9号楼
二、划定部分区域为高风险区
丰庆路街道观澜苑社区观臻苑15号楼2单元
大石桥街道石桥社区金水路78号院6号楼1单元
凤凰台街道凤凰台社区凤凰苑9号楼1单元
经八路街道广电社区纬一路1号院瑞园小区1号楼1单元、2单元
未来路街道银基花园社区银基王朝四期23号楼
南阳新村街道丰二社区卫生路19号院1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富田社区富田丽景7号楼2单元
南阳新村街道南丰社区寺坡路5号院2号楼3单元
北林路街道亚卫社区河南信息工程学校家属院6号楼东单元、7号楼西单元
◆惠济区: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11个)
迎宾路街道林语溪岸社区正商林语溪岸3号院15号楼1单元
迎宾路街道马庄村二组185号楼栋
大河路街道新庄村新庄佳苑28号楼2单元
江山路街道下坡杨村榆花苑10号楼2单元
江山路街道下坡杨村榆花苑11号楼1单元
新城街道毛庄村毛庄六组小区南楼3单元
刘寨街道刘砦村升龙汇金8号楼
长兴路街道银河社区金蓝湾小区6号楼1单元
长兴路街道长兴社区裕华第九城市1号楼1单元
长兴路街道常青社区水景雅苑小区1号楼1单元
长兴路街道常青社区水景雅苑小区2号楼4单元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3个)
刘寨街道新都汇社区怡丰新都汇一期3号楼
新城街道宋庄村惠文小区17号楼1单元
迎宾路街道西黄刘村133号楼栋
◆管城区: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18个)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航东社区蓝钻A区8号楼2单元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中铁七局社区石化路52号院1号楼3单元
金岱街道办事处尚庄村逸泉小区3号楼5单元
金岱街道办事处郎庄村朗庄新居1号院10号楼
金岱街道办事处腾飞路社区美景鸿城1期5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锦艺新时代社区锦艺新时代小区5号楼2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锦艺新时代社区锦艺新时代小区19号楼2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张家门社区张家门4号院3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张家门社区张家门4号院5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惠工街11号院5号楼4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南关街社区烟厂西街30号院1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张家门社区张家门1号院1号院1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站马屯社区站马屯新苑9号楼2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百合社区正商中州城百合园1期6号楼1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站马屯社区知了公寓3号楼1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十八里河社区永威书香庭1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陇海南里社区民安尚郡3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新南社区新郑路218号院16号楼1单元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20个)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银莺社区蓝钻E区6号楼1单元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华钻社区澜庭三号院6号楼3单元
航海东路街道办事处新航社区芦邢庄花苑19号楼2单元
金岱街道办事处龙堂社区万科美景龙门A栋
金岱街道办事处金环路社区紫英佳苑9号楼3单元
金岱街道办事处金环路社区永恒尚东5号楼3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锦艺新时代社区锦艺新时代小区39号楼2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豫丰社区豫丰街9号院45号楼1单元
南关街街道办事处惠工街社区布厂街135号院20号楼4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站马屯社区站马屯新苑1号楼2单元
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青翠路社区紫荆华庭雅园15楼2单元
西大街街道办事处平等街社区南学街1号院1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中储社区商城锦苑8号楼3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中储社区商城锦苑3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城东南路社区二里岗街21号院1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紫南社区紫南花园一期5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花都社区芳草园6号楼1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花都社区芳草园1号楼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新南社区新郑路3号院8号楼4单元
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十里铺社区鑫苑城12号院2号楼2单元
◆郑东新区: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万安街社区豫法东苑1号楼1单元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崔庄社区崔庄南院20号楼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畅和街工作站畅和街4号院1号楼1单元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润城社区中实润城3号楼2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安平路社区鑫苑世纪东城2号楼2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永平路社区财信花园9号楼1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普惠路社区卢浮公馆一期6号楼1单元
如意湖办事处绿城百合社区北大花园6号楼2单元
如意湖办事处如意东路社区蓝水岸1号楼
如意湖办事处商务区社区未来国际27号楼1单元
豫兴路办事处后梁村豫兴家苑五号院3号楼1单元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八里庙社区八里庙南三小区8号楼1单元
祭城路街道办事处白庄社区白庄小区38号楼1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薛岗社区薛岗小区17号楼5单元、24号楼1单元、16号楼5单元
龙子湖街道办事处贾鲁街社区育翔小区3号楼
商都路办事处康平社区东瑞园1号楼2单元、8号楼6单元、20号楼2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康平社区东方港湾2号楼3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五洲汇富社区五洲小区1号院4号楼1单元
商都路办事处福禄街社区青春悦园10号楼
白沙镇龙王庙村盛和佳苑2号院5号楼1单元
白沙镇敬业社区锦绣家苑西院6号楼2单元
◆二七区:
一、对以下高风险区进行调整:
将原高风险区侯寨乡尖岗村四组垃圾中转站西边仓库2号楼调整为侯寨乡尖岗村四组垃圾中转站西边仓库。
二、以下区域划为高风险区(38个)
1.人和路街道荆胡社区荆胡五号院7号楼;
2.人和路街道玥棠社区康桥美棠2号楼;
3.人和路街道广兴社区芙蓉花苑三期B区1号楼;
4.人和路街道金沙社区泰宏建业国际城16号院6号楼;
5.人和路街道郑飞社区郑飞小区109号楼;
6.人和路街道荆胡社区荆胡五号院11号楼;
7.京广路街道红云路社区正商寓见铭筑1号楼;
8.京广路街道红云路社区广兴航海花城2号楼;
9.京广路街道冯庄社区正商裕园5号院1号楼2单元;
10.京广路街道祥云社区正商和园5号院3号楼;
11.京广路街道祥云社区正商和园6号院1号楼2单元;
12.京广路街道祥云社区正商和园6号院2号楼2单元;
13.淮河路街道金海社区金域上郡1号院5号楼1单元;
14.淮河路街道亚新社区政通路105号院3号楼1单元;
15.淮河路街道路砦社区阳光四季小区1号楼1单元;
16.淮河路街道陇海社区金域上郡3号院3号楼3单元;
17.淮河路街道兴华社区汝河路62号院2号楼4单元;
18.侯寨乡罗沟村滨河花园一期 1号楼2单元;
19.侯寨乡麦秸垛沟社区滨河花园一期5号楼2单元;
20.马寨镇坟上社区清华苑小区4号楼3单元;
21.金水源街道万荣社区万科荣誉1b;
22.金水源街道万荣社区万科天悦苑8号楼;
23.金水源街道广秀社区招商天地和苑10号楼1单元;
24.蜜蜂张街道蜜蜂张南社区太和路88号院1号楼3单元
25.蜜蜂张街道蜜蜂张南社区太和路88号院4号楼1单元;
26.德化街街道德化社区南彩小区6号楼5单元;
27.铭功路街道西前街社区西前街85号院2单元;
28.建中街街道幸福社区隆福国际小区1号楼;
29.建中街街道小李庄社区升龙世纪花园三区2号楼2单元;
30.建中街街道交通路社区菁英雅居小区1号楼1单元;
31.建中街街道庆丰社区六号公馆;
32.嵩山路街道星苑社区亚星盛世星苑6号楼2单元;
33.嵩山路街道望江居社区望江居小区10号楼2单元;
34.嵩山路街道珠江社区珠江怡景;
35.嵩山路街道锦绣家园社区玉华园小区12号楼1单元;
36.一马路街道饮马池社区中亨一品1号楼;
37.大学路街道桃源社区桃源路45号院10号楼2单元;
38.大学路街道郑大社区大学路26号院14号楼5单元。
三、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37个)
1.人和路街道雅庭社区富达花园7号楼;
2.人和路街道联合社区联合花园小区16号楼1单元;
3.人和路街道荆胡社区荆胡六号院7号楼1单元;
4.人和路街道玥棠社区玥棠小区7号楼;
5.淮河路街道亚新社区升龙城8号院2号楼1单元;
6.淮河路街道淮河社区金域上郡2号院2号楼1单元;
7.淮河路街道淮北街社区兴华南街23号院1号楼1单元;
8.大学路街道祥和社区大学北路13号2号楼1单元;
9.大学路街道祥和社区康复前街25号院5单元;
10.大学路街道长城社区兴华北街17号院64号楼3单元;
11.大学路街道长城社区长城小区7号楼;
12.大学路街道金桥社区兑周村2号楼2单元;
13.大学路街道金桥社区兑周村9号楼;
14.大学路街道金桥社区兑周村51号院;
15.大学路街道金桥社区兑周村72号;
16.大学路街道金桥社区兑周村19号院;
17.大学路街道桃源社区桃源路48号院6号楼2单元;
18.蜜蜂张街道西工房社区西工房小区10号楼1单元、10号楼2单元、20号楼2单元、28号楼;
19.福华街街道福华北街社区北福华街2号院小区4号楼2单元;
20.福华街街道新圃西街社区豪邦花园小区1号楼3单元;
21.一马路街道饮马池社区恒泰童装广场;
22.一马路街道饮马池社区79号院1号楼、3号楼;
23.马寨镇刘胡垌村安置区北院2号楼;
24.马寨镇张河社区一组澍青医学院西门南侧民房;
25.长江路街道高砦社区高砦小区10号楼1单元;
26.长江路街道台胞小区社区宝龙花园1号楼3单元;
27.铭功路街道二道街社区正弘凯宾城2号楼;
28.嵩山路街道蔚蓝社区豫景园小区1号楼2单元;
29.嵩山路街道黄岗寺社区郑密路小区3号楼1单元;
30.建中街街道幸福社区陇海中路30号院9号楼6单元;
31.建中街街道幸福社区陇海中路30号院12号楼4单元;
32.建中街街道永安社区保全街28号院3号楼2单元;
33.建中街街道淮南社区升龙国际A区5号楼1单元;
34.建中街街道康复社区幸福路14号院13号楼;
35.建中街街道保全社区庆丰街22号院2号楼1单元;
36.建中街街道保全社区永安街21号院1号楼4单元;
37.解放路街道民主路社区汇港新城3号楼1单元。
◆经开区: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4个)
明湖办事处亚太社区亚太明珠14号楼
明湖办事处商英社区万锦公寓2号楼
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宏光合园1号楼
前程办事处鹏程社区金地名悦6号楼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2个)
明湖办事处格林社区恒大绿洲2期13号楼1单元
潮河办事处耿庄社区瑞祥小区3号楼1单元
◆荥阳市: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8个)
1.京城路街道文博社区泰成悦府14号楼
2.京城路街道平庄新村16号楼1单元
3.京城路街道百合路社区郡临天下二期22号楼2单元
4.豫龙镇赵家庄金地格林小城二期17号楼
5.豫龙镇晏曲村423、361、427、497号院围合区
6.豫龙镇黑张村206、208、210、269号院围合区域
7.豫龙镇兴国寺村西寺组
8.广武镇广武村二十组围合区
高风险区由所属村(社区)负责,实行封控措施,期间“足不出户、上门服务”。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19个)
1.京城路街道百合路社区鑫龙佳苑3号楼2单元
2.京城路街道百合路社区万业金城壹号院3号楼2单元
3.京城路街道海龙社区海龙香槟大道25号楼2单元
4.京城路街道大海寺社区王强楼小区东单元
5.京城路街道腾飞街社区怡园五建公司南楼
6.京城路街道海天社区蓝山玖玥12号楼3单元
7.京城路街道海天社区蓝山玖玥1号楼3单元
8.京城路街道海天社区蓝山玖玥11号楼2单元
9.京城路街道繁荣街社区绿荫半岛16号楼1单元
10.京城路街道建业社区城关乡家属院45号楼东单元
11.豫龙镇石柱岗东润玺城一期3号楼
12.豫龙镇石柱岗东润玺城一期6号楼2单元
13.豫龙镇石柱岗东润玺城一期11号楼
14.豫龙镇石柱岗东润玺城一期15号楼1单元
15.贾峪镇住福社区书香苑5号楼2单元
16.贾峪镇永丰居委会市场中街合围区
17.贾峪镇楚村路岗东区6号楼3单元
18.贾峪镇邢村小区16号楼3单元
19.崔庙镇崔庙村西花园5号楼2单元
◆高新区:
一、划定以下区域为高风险区(12个)
1.梧桐办事处须河片区红松路水杉路交叉口东南角高新区贾庄棚户区改造项目部
2.梧桐办事处兰寨村兰寨新城小区13号楼2单元
3.梧桐办事处金桂社区帝苑别墅二期32号楼1单元
4.枫杨办事处公园道社区天域南苑小区3号楼1单元
5.枫杨办事处锦华苑社区锦华苑小区25号楼1单元
6.枫杨办事处锦华苑社区锦绣苑小区7号楼1单元
7.沟赵办事处水牛张村香榭苑5号楼
8.沟赵办事处紫锦社区锦枫苑10号楼
9.石佛办事处西湖春天社区西湖春天1号楼2单元
10.石佛办事处育林社区香雅园1号楼1单元
11.石佛办事处育林社区香逸园1号楼2单元
12.石佛办事处欢河村欢河家园3号楼2单元
二、以下区域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枫杨办事处万丰慧城社区保利尚园9号楼1单元
◆惠济区: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11个)
迎宾路街道林语溪岸社区正商林语溪岸3号院15号楼1单元
迎宾路街道马庄村二组185号楼栋
大河路街道新庄村新庄佳苑28号楼2单元
江山路街道下坡杨村榆花苑10号楼2单元
江山路街道下坡杨村榆花苑11号楼1单元
新城街道毛庄村毛庄六组小区南楼3单元
刘寨街道刘砦村升龙汇金8号楼
长兴路街道银河社区金蓝湾小区6号楼1单元
长兴路街道长兴社区裕华第九城市1号楼1单元
长兴路街道常青社区水景雅苑小区1号楼1单元
长兴路街道常青社区水景雅苑小区2号楼4单元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3个)
刘寨街道新都汇社区怡丰新都汇一期3号楼
新城街道宋庄村惠文小区17号楼1单元
迎宾路街道西黄刘村133号楼栋
◆上街区:
以下区域降低为低风险区(2个):
1.峡窝镇柏庙村柏庙新区4号楼2门栋;
2.峡窝镇郊段村郊段新区3号楼1门栋。
◆新密:
一、以下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1个)
青屏街办事处周楼社区荣升花园6号楼3单元
二、以下区域降为低风险区(2个)
曲梁镇坡刘村7组、8组
曲梁镇坡刘村风尚企业芯城
◆洛阳市教育局:此次返校采取自愿原则
近日,有网友在洛阳网百姓呼声上咨询:孩子自我保护能力差,是否可以暂缓返校?
对此,洛阳市教育局11月17日回复:
学生家长,您好!首先感谢您为疫情防控作出的贡献! 我局统筹疫情防控和教育教学工作,研判并确定中小学返校复课安排。此次返校采取自愿返校原则,对于暂缓返校的学生,学校会持续做好课堂实录,安排线上教学。家庭所在地在高风险地区或被封控管控的师生员工暂不返校。
◆洛阳多家文化场馆、景区有序恢复开园!
11月17日,大河报·豫视频记者从洛阳各大文化场馆及景区官方账号获悉,目前洛邑古城、洛阳关林景区、隋唐洛阳城、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洛阳古墓博物馆及万安山旅游度假区,开园时间均已确定。其中,洛邑古城、隋唐洛阳城、 洛阳隋唐大运河文化博物馆、八路军驻洛办事处纪念馆、万安山旅游度假区,目前均已有序恢复开园。
◆焦作市通告:这类场所有序开放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30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优化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进一步科学精准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来(返)焦人员排查报备
市外来(返)焦人员须提前通过“支付宝-豫事办-来(返)豫报备系统”或“焦我办”APP等方式向目的地村(社区)或单位进行报备。基层网格要建立辖区在外务工、就学、就医等人员信息档案并动态更新,常态化开展外来和返乡人员排查。
二、规范交通卡口查验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火车站、高铁站、长途汽车站和高速下站口、黄河大桥入焦方向设置疫情防控检测站,布设核酸采样点,对省外和重点涉疫地区来(返)焦人员进行一次免费核酸检测。
三、分类做好来(返)焦人员健康管理
1.密切接触者落实“5天集中隔离+3天居家隔离”,期间赋“红”码管理。在集中隔离第1、2、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居家隔离第1、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2.高风险区来(返)焦人员实施闭环转运,落实“7天居家隔离”,在第1、3、5、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在第一入境地完成“5天集中隔离”的境外来(返)焦人员,由各县(市、区)组织车辆在第一入豫点的火车站、机场、客运站等地转运至居住地落实“3天居家隔离”,在第1天、3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居家隔离期间,有同住人员的,一并落实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隔离条件的,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期间,赋“黄”码管理,不得外出;因就医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报村(社区)管理人员后,由村(社区)安排专人专车闭环出行,全程规范作好个人防护。
3.结束闭环作业的高风险岗位人员落实“5天居家健康监测”,在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
居家健康监测期间,单人单间居住,非必要不外出,落实“场所码”弹窗管理,监测期满弹窗自动解除;因就医、做核酸等特殊原因确需外出的,报村(社区)管理人员后,做好个人防护“点对点”出行,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
4.低风险区来(返)焦人员,入焦后落实“三天两检”,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公共场所,不参加聚集活动。未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的,进行“场所码”弹窗提醒,主动检测后弹窗自动解除。
四、落实落细各类场所防控措施
11月18日8时起,社会面无疫情传播的县(市、区)有序开放各类场所,有疫情燃点的县(市、区)结合当前疫情形势自行研判开放时间。
各类场所要做好清洁卫生、通风消毒,严格落实人员“戴口罩+扫验码”准入制度。室内场所限时限流开放,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最大承载量的75%;密闭场所需查验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需查验入住人员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市外来焦人员报备记录。
属地和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加强各类场所检查指导,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责令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令停业整顿。
五、审慎举办聚集性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审慎举办各类聚集性活动。确需举办的,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的原则,单场次100人以下的,由主办单位制定疫情防控方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100人以上的,由县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1000人以上的,由县级审批后报市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参加活动人员需扫验码,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餐饮机构举办宴席单次规模不得超过50人,严格查验就餐人员场所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农村地区自行举办的喜宴、寿宴、丧宴等活动,严格控制人员规模,不得超过50人,提前向属地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申领场所码,所有参加人员做到“应扫尽扫”,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六、强化各方防控责任落实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各级各部门要担当尽责,全面做好属地和行业领域疫情防控工作监管指导。广大市民要当好自身健康第一责任人,主动落实来(返)焦报备、配合扫码查验、进行核酸检测,做好自我及家人健康监测,非必要不前往发生疫情地区,出现健康码异常、抗原检测结果异常时,立即就地自我隔离,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单位报告,配合落实相应管控措施。对不履行主体责任、拒不执行防疫要求造成疫情传播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022年11月17日
◆三门峡湖滨区紧急提醒:到过这些场所的请立即报备
经风险研判,请相关时间段到过以下风险场所的人员,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按照政策要求配合做好“一扫三必查”、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
1、11月12日08:02、09:53,11月13日09:15左右到过宏江小区龙街中段核酸采样点的人员;
2、11月12日10:54至12:00期间到过三门峡蓝刺猬口腔门诊部(越海华府附近)的人员;
3、11月12日11:00至13:00期间到过“珍味坊”(茅津路)的人员;
4、11月12日12:10左右到过“伙计西安羊肉泡馍”(文明路实验中学对面)的人员;
5、11月12日12:20左右到过“御膳烩面”(文明路与上阳路交叉口西北)的人员;
6、11月12日11:00左右到过“左邻右舍日用百货商行”(越海华府小区对面)的人员;
7、11月12日07:22、11月13日07:42、11月14日07:09、11月15日07:58、11月16日08:10左右到过上横渠34号院门前核酸采样点的人员;
8、11月12日12:00至12:30、11月13日11:10至11:30期间到过铝厂贰仟家物流的人员;
9、11月12日13:10至15:30期间到过三门峡市宏江馨泉浴池的人员;
10、11月13日10:20至10:36期间到过“和美超市”(虢鑫农贸市场门口)的人员;
11、11月13日09:14至17:22乘坐过k134次15车(安徽至三门峡)的人员;
12、11月13日12:55至17:30乘坐过G287次7车(郑州至三门峡)的人员;
13、11月13日16:35至16:55期间到过“兰香量贩”(铝厂店)的人员;
14、11月14日08:00、11月15日10:20左右到过涧河第六社区核酸采样点的人员;
15、11月15日08:10至08:40、10:50至11:10期间到过虢鑫农贸市场的人员;
16、11月16日09:19左右到过联通广场核酸采样点的人员。
上述人员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可疑症状,不得自行购买和服用药物,应自觉避免接触他人,规范佩戴口罩后,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济源公布2名新冠肺炎阳性人员活动轨迹
11月16日,示范区在重点人员核酸检测中发现崔某、江某(二人系大货车司机)新冠肺炎阳性。现将二人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月13日
16:50左右在沁阳市宏达钢铁有限公司装货,后沿焦克路前往新密市,21:16在济源五龙口东逯寨疫情防控服务站核酸采样,途经208国道旁轵城镇绮里村“香味居”饭店,21:45到“香味居”后院停车,21:50在“香味居”旁天天超市购物,22:03-22:27在“香味居”就餐,后返回车内休息。
11月14日
1:05驶离“香味居”,:4:00左右在偃师与登封交界处十八盘交通服务站核酸采样。
11月15日
7:00左右到新密市李堂工业区郑州升平实业有限公司卸货,10:00左右驾车离开新密市沿国道310前往新安县,途中在孟津麻屯镇加气站对面加水,20:00左右到达新安县铁门镇克昌村装货(矿石),21:00左右出发前往济源,23:00左右在轵城彭庄疫情防控服务站核酸采样,23:50左右到达玉川产业集聚区玉川大道南乾泰实业有限公司附近,在车内休息。
11月16日
江某活动轨迹
8:00左右进入乾泰实业卸货,9:00左右回车内休息,16:00将车停在汤帝路与南环路交叉口西南角路边,步行到市妇幼保健院(汤帝路院区),16:31进行核酸采样。
崔某活动轨迹
8:00左右进入乾泰实业卸货,后到柿槟物流园西门斜对面豫北停车场装货,11:00左右到轵城庙凹服务区休息,13:00左右到坡头佛涧村天源实业有限公司卸货;后驾车到市妇幼保健院(汤帝路院区),15:33进行核酸采样,后驾车返回庙凹服务区休息。
请上述时间段内与两阳性人员有共同活动轨迹的人员,尽快向所在村居(社区)、单位报备,自觉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措施,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立即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