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0月3日7时 河南疫情最新信息汇总

河南手机报 10-03 07:14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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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主城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开封发布通告:10月3日上午6:00至9:00,在主城区(示范区、龙亭区、鼓楼区、顺河回族区、禹王台区)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

另外,开封龙亭景区将于2022年10月4日闭园一天。(开封日报)

◆平顶山在主城五区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平顶山市决定于10月3日—5日在主城五区开展三轮区域核酸检测,每日7:00开始采样,14:00结束。(平顶山微报)

◆平顶山暂停办理“线下”机动车和驾驶人业务

自10月2日起,平顶山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车辆管理所(应山所业务大厅)暂停办理线下窗口业务、驾驶人考试业务、审验教育和满分教育线下业务(市区各考场已预约10月8日以后的考试,由车管所视情统一取消,不计入考试次数)。(平安平顶山)

◆周口项城15个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今日,周口项城15个镇开展区域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早上5时30分开始,采完为止。(周口晚报)

◆周口沈丘调整中风险区

沈丘县发布通告:自10月2日起,将中风险区沈丘县北城办事处小辛营村、沈丘县槐店回族镇金田市场调整为低风险区。(周口晚报)

◆安阳一地今起开展多轮核酸

安阳文峰区(高新区)10月3日至21日每3天开展一轮定期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为早6:00开始至10:00结束。(安阳融媒)

◆中牟三人隐瞒行程被行拘

中牟县公安局2日发布通告:9月27日,张某某、刘某某二人在明知自己有疫情中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疫情防控要求的情况下,通过王某某的协助,提前更换手机隐瞒行程、藏匿于车辆驾驶室后排,违规进入中牟县万邦果蔬市场。张某某等人的行为,严重违反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重大传播风险,中牟县公安局依法对张某某、刘某某、王某某三人处以行政拘留处罚。(郑州发布)

◆两人自驾返回郑州未报备被行拘

康某某、陈某某9月26日从汝州市自驾返回郑州市二七区,均未向所 在社区主动报备,未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 风险,公安机关依法分别对康某某、陈某某二人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罗山县公布一阳性人员在沪陕高速罗山服务区(南区)活动轨迹

2022年10月1日19:58,罗山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协查函,函涉肥东县报告的2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9月30日疑似核酸异常,10月1日复核阳性)9月30日活动涉及沪陕高速罗山服务区(南区)。现将轨迹公告如下:

阳性人员吴某某、陈某驾车(皖AH1560)于9月30日12:39进入沪陕高速罗山服务区(南区),12:44进入服务区自助加水区加水,13:07加水结束。13:20:35陈某扫码测温进入洗手间(当时有扫码测温工作人员1人,另有2名工作人员进入洗手间在扫码测温处与陈某近距离接触,被判定为密接,3人在服务区工作至10月2日1:10),13:36:41出洗手间,步行至加油站上车。吴某某于13:25:58扫码通过测温点进入洗手间(当时有近距离接触工作人员3人),13:35:25出洗手间,13:37:50到加油站加油(当时有加油工作人员1人,被判定为密接,在服务区工作至10月2日1:10),13:45:20加油完成后驾车离开服务区。2人在服务区活动期间全程佩戴口罩。(信阳日报)

◆濮阳发布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多人被惩戒

华龙区关于违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典型案例的通报

为严防疫情输入和传播,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来(返)区人员必须提前3天进行报备,但仍有部分人员未按照要求进行报备,带来疫情输入风险。华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按照相关规定,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备的人员进行了惩戒,现将来(返)区人员未进行报备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封某,居住在濮东办四季果岭小区。9月16日,从郑州乘坐高铁G6682到濮阳,9月17日被新乡市卫滨区疾控中心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返濮前未按照规定向社区报备,带来疫情输入扩散风险。隔离费用1050元自理,并由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200元罚款。

2.安某某,9月16日,从郑州乘坐高铁G6682到濮阳出差,9月17日被新乡市卫滨区疾控中心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来濮前未按照规定报备,带来疫情输入扩散风险。隔离费用1050元自理,并由区公安分局进行了训诫。

3.彭某某,9月16日从沈丘北站乘坐高铁G6682到濮阳出差,9月17日被周口市沈丘县疾控中心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来濮前未按照规定向社区报备,带来疫情输入扩散风险。隔离费用1050元自理,并由区公安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警告。

4.袁某某,9月16日从周口东站乘坐高铁G6682到濮阳出差,9月17日被新乡市卫滨区疾控中心判定为密切接触者,来濮前未按照规定向社区报备,带来疫情输入扩散风险。隔离费用1050元自理,并由区公安分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警告。

5.石某某,居住在胜利东路环卫局家属院。9月16日,从郑州乘坐高铁G6682(6车厢)到濮阳,9月17日被新乡市卫滨区疾控中心判定为密切接触者,返濮前未按照规定向社区报备,带来疫情输入扩散风险。隔离费用1050元自理,并由区公安分局给予批评教育。

全区广大居民要引以为戒,深刻吸取以上典型案例的教训,本着对社会、家庭、本人和亲朋好友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来(返)区人员提前3天向目的地所属社区(村)、单位进行报备的规定和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积极履行防疫责任和义务,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同心协力,共克时艰,筑起牢固的疫情防控防线。华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瞒报行程信息或不主动报备登记、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华龙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2日

(濮阳网)

责编:周玉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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