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关注】截至9月20日7时,河南疫情最新信息汇总

河南手机报 09-20 06:54 我要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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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办公 暂停聚集性活动 新乡市连续四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为高质量完成核酸检测,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现将有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核酸检测时间

2022年9月20日6:00起,2022年9月23日24时止。

二、核酸检测区域

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凤泉区、高新区、经开区。

三、核酸检测期间要求

(一)各单位原则上居家办公,暂停聚集性活动,其中生产性企业实行闭环管理。学校、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公共场所暂停活动(高校及寄宿制学校施行闭环管理)。

(二)居民须严格遵照疫情防控工作安排,主动到指定地点参加核酸检测,对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参加核酸检测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在核酸检测期间,请自觉遵守防疫规定,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外出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结果证明,一家可以有一名成员外出购买生活用品。

(四)核酸检测区域内非应急、救治、物资运输、防疫等车辆予以限行。

(五)除应急、通信、抢险、环卫、供电、供水、供气、防疫、就医等特殊人员外,其他人员外出须持单位或社区证明。

(六)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并严格落实测温、扫码、戴口罩、查验核酸、行程卡等防控措施。

(七)餐饮行业在落实疫情防控要求下打包经营,不堂食。

(八)各小区、各单位要定期对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感谢广大市民的理解、配合与支持!

新乡市疫情防控前线指挥部

2022年9月20日

◆洛阳急与涉疫人员同时空交集人员

关于寻找与G30高速洛阳服务区(南区)涉疫人员同时空交集人员的通告

2022年9月18日,接开封市示范区协查函,一高速过境货车随行人员核酸检测结果异常,其与同车司机已在当地接受隔离管控。其二人在G30高速洛阳服务区(南区)有活动轨迹,至19日17时,此二人核酸检测均为阳性。目前排查出的涉及洛阳服务区的密接、次密接人员已分类隔离管控,相应区域已按规范落实管控措施。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健康安全,请9月17日晚20时——9月18日凌晨1时到过G30高速洛阳服务区(南区),尤其是期间进出过洗手间、餐厅等地的所有司乘人员、服务区工作人员,立即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社区(村)或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如有疑问,可拨打洛阳市孟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咨询电话:0379-60217998。

洛阳市孟津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周口西华县未来2天开展区域核酸检测

根据周口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于9月20日-9月21日开展常态化区域核酸检测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时间安排

9月20日上午:7:00—11:00,对6个乡镇(田口乡、聂堆镇、东夏亭镇、西华营镇、清河驿乡、皮营办事处)所有居民进行核酸采样。

9月20日下午15:00—19:00,中心城区4个办事处(华泰办事处、箕子台办事处、昆山办事处、娲城办事处)所有居民进行核酸采样。

9月21日上午7:00—11:00,对6个乡镇(叶埠口乡、址坊镇、逍遥镇、西夏镇、艾岗乡、李大庄乡)所有居民进行核酸采样。

9月21日下午:15:00—19:00,对6个乡镇(黄桥乡、迟营镇、奉母镇、红花镇、大王庄乡、东王营乡)所有居民进行核酸采样。

二、采样对象

西华县所有居民(包括所有常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学生、城镇临街门店商铺经营人员、外籍人员、来西人员、五大类31小类重点人群等)。

三、采样方式

此轮核酸检测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划定区域,由医护人员入户采集样本。采样期间做到不流动、不外出,备好身份证,如实填写采集信息,在家中等待上门采样,确保应检尽检、不漏一人。

四、特别提醒

1.根据《河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健康码管理办法》(3.0版)、《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要求,对未按规定参加大规模核酸检测或未按要求频次开展常态化核酸检测的人员,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五、注意事项

(一)核酸检测期间,请所有居民在各自所在辖区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入户采样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二)采样前请居民提前扫描核酸检测信息登记码,生成个人核酸检测采集码,截屏保存或自行打印,供采集核酸时使用,核酸采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科学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三)居家隔离人员,由乡镇(办事处)按照要求组织专人实行上门一户一管采样检测。

西华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9月19日

◆漯河三区今明两天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源汇区:

一、采样时间和范围

(一)2022年9月20日7:00-10:00。

采样范围:空冢郭镇、大刘镇、问十乡、沙澧筹备组、沙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域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

(二)2022年9月21日7:00-10:00。

采样范围:干河陈街道、源汇新区、马路街街道、老街街道、顺河街街道区域内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

召陵区:

一、采样时间及范围

2022年9月20日上午7:00—10:00  召陵镇、老窝镇、万金镇、青年镇区域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2022年9月21日上午7:00—10:00  天桥街道、翟庄街道、东城街道(含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区域内的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郾城区:

一、采样时间

2022年9月20日7:00 - 10:00。

二、采样范围      

李集镇、商桥镇、龙城镇、新店镇、裴城镇、孟庙镇(部分区域)、淞江街道(农村区域)为主划定区域范围内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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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公布15名密接者活动轨迹

新乡县:

2022年9月17日9时25分时至2022年9月18日19时19分,新乡县新冠疫情指挥部分别收到“河南省一体化疫情防控管理平台—区域协查平台”12例密切接触者协查通知。经调查,新乡县小冀镇杏庄村张某艺等12人均为9月17日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张某艺等12人近期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密接者一、二:张某艺、张某宇(二人系朋友关系,行程相同)

张某艺、张某宇9月12日与9月17日凌晨新乡市疾控中心判定的无症状感染者辛某某同乘坐UQ2545次航班与空间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9月12日22时55分二人下飞机后驾车回到新乡县小冀镇杏庄村张某宇家中未再外出。

9月13日17时58分二人驾车去中联加油站加油,二人未下车且加油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口罩,随后回到家中未再外出。

9月14号居家未外出。

9月15日居家未外出。

9月16日21时左右与二人到小冀镇天河沐浴洗澡,22时17分结束后回到张某宇家中未再外出。

9月17号22时左右闭环转运至中联集中隔离点。

张某艺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疫苗,9月12日、17日、18日、19日四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张某宇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疫苗,9月12日、17日、18日、19日四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密接者三:许某某

9月12日与9月17日凌晨新乡市疾控中心判定的无症状感染者辛某某同乘坐UQ2545次航班与空间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9月12日23时到达新郑机场地下停车场,23时22分朋友自驾带其返回新乡县七里营镇七五村家中。

9月14日9时骑摩托车去七五村诊所采集核酸,9时05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9月15日居家未外出。

9月16日17时40分骑摩托车去七五村诊所采集核酸,17时45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9月17日9时骑摩托车去七五村诊所采集核酸,9时05分返回家中,后未外出。22时15分左右闭环转运至中联宾馆集中隔离。

许某某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疫苗,9月14日、16日、17日9时、22时、18日、19日六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密接者四、五:郭某与彭某(二人系夫妻关系,行程相同)

郭某、彭某9月16日在G6682次6车厢与9月17日凌晨新乡市疾控中心判定的无症状感染者辛某某空间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9月16日14时42分二人乘坐G6682次D6车厢于15时07分到新乡东站。15时40分左右二人在车站门口打出租车于16时左右到达新乡科技学院,16时12分到附近菜市购买鸡腿,16时15分叫高德打车(车牌:豫G10T03)于17时09分到达胡韦线新乡县段机场工地看现场,17时30分由接待人员杨某驾车送至新乡县翟坡镇荣新宾馆办理入住,21时左右到宾馆附近“老四川”火锅店吃饭,随后返回宾馆房间,未外出。

9月17日在宾馆房间未外出。11时左右被闭环转运至中联宾馆集中隔离。

郭某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疫苗,9月16日、17日、18日、19日四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彭某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疫苗,9月16日、17日、18日、19日四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密接者六、七:王某某、侯某某(二人系夫妻关系,行程相同)

9月16日在万达肉蟹堡与无症状感染者辛某某同空间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9月16日18时43分到万达四楼蜜雪冰城购物,排队购买取餐成功后直接到万达四楼肉蟹堡店就餐,于19时38分驾车离开返回新乡县小冀镇楼村家中。

9月17日11时45分被闭环转运至中联宾馆集中隔离点。

王某某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疫苗,9月15日、17日、18日、19日四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侯某某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疫苗,9月16日、17日、18日、19日四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密接者八、九、十、十一、十二:乔创某、乔萌某、常某青、乔某昕(四人为一家人)、闫某(乔萌某朋友)

9月16日在万达肉蟹堡与无症状感染者辛某某同空间接触,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

乔创某具体行程:

9月16日17时30分左右与常某青、乔某威、乔某昕、闫某自驾前往万达四楼胖哥俩肉蟹堡就餐,18时40分结账后在万达广场内闲逛,19时31分左右离开万达,21时左右返回新乡县小冀镇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9月17日7时自驾前往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上班,11时10分返回家中,11时20分接常某青前往新乡县翟坡镇朝阳社区卫生院看病,11时45分左右回家,14时上班,18时下班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在车间内全程佩戴口罩。

9月18日7时自驾前往鸿海印务有限公司上班,12时下班回家,14时上班,常某青在17时43分点接到新乡市疫情防控中心电话后,告知乔创某后立即返回家中等待。

9月18日23时45分被闭环转运至中联宾馆集中隔离。

常某青、乔某昕具体行程(二人系母女关系,行程相同):

9月16日17时30分左右常某青与乔创某、乔某威、乔某昕、闫某自驾前往万达四楼胖哥俩肉蟹堡就餐, 18时40分结账后在万达广场内闲逛,19时31分左右离开万达,21时返回新乡县小冀镇世博庄园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9月17日11时20分左右乔某威接常某青自驾前往翟坡镇朝阳社区卫生院看病,11时45分左右返回家中,17时40分带着乔某昕骑电车到小冀镇金谷广场东段中邮驿站取快递,17时45分左右前往小冀镇青龙路许庄店菜鸟驿站取快递,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20时至20时50分左右常某青带乔某昕与住在13栋的赵某睿及其家长在小区门口玩耍后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

9月18日10时30分左右至12时,常某青带乔某昕与住在13栋的赵某睿及其家长在小区喷泉附近玩耍,17时43分接到新乡市疫情防控中心电话后立即返回家中等待。

9月18日23时45分被闭环转运至中联宾馆集中隔离。

乔萌某具体行程:

9月16日17时30分左右乔萌某与乔创某、常某青、乔某昕、闫某自驾前往万达四楼胖哥俩肉蟹堡就餐,18时40分结账后在万达广场内闲逛,19时31分左右离开万达,21时返回小冀镇世博庄园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9月17日9时骑电车前往小冀镇名丝国际理发店上班,至21时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

9月18日9时骑电车前往小冀镇名丝国际理发店上班,至21时返回家中,其余时间未外出。17时43分点常某青接到新乡市疫情防控中心电话,告知乔萌某后立即返回家中等待。

9月18日23时45分被闭环转运至中联宾馆集中隔离。

闫某具体行程:

9月16日17时30分与朋友乔萌某一家前往万达四楼胖哥俩肉蟹堡就餐,18时40分结账后在万达广场内闲逛,19点31分左右离开万达,20时20分到达新乡县七里营镇南魏庄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

9月17日9时40分与朋友张某某乘坐186路公交车到达新乡县经开区汽车站,与朋友王某汇合后三人换乘188路公交车于10时40分到达新乡市步行街逛街,11时12分在新乡西大街西口柳州螺蛳粉店进行就餐,就餐完毕后返回步行街逛街5分钟左右,后步行20分钟于13时00分到达曼尼婚纱店(普利A1楼),未见到预约的工作人员,在前台扫码后离开,13时07分离开去步行街二楼汉服店(店内无顾客,未与工作人员近距离接触)换装,14时~15时在步行街撒哈拉书店读书;16时左右在新乡市火车站乘坐188路公交车返回新乡县经开区汽车站,朋友王某独自骑电动车离开,闫某与张某某17时05分换乘186路公交车返回七里营镇南魏庄村,20时04分两人骑电动车返回南魏庄闫某家中后无外出。

9月18日与朋友张某某骑电车9时出门前往七里营镇新乡龙华医院做核酸。9时50分~11时在小冀镇名丝国际理发。11时26分到达七里营镇曙光照相馆,11时50分返回家中。14时与父母驾车共同前往原阳县新建路路北制作三件套,到店门口未下车,约30分钟后离开,15时30分到达家中。17时20分与朋友闫某某骑电车去七里营镇王辉诊所看病,17时53分接到牧野区疫情防控的电话通知其为密接人员后返回家中无外出,22时15分被闭环转运至中联宾馆集中隔离。

乔创某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疫苗,9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阴性。

乔萌某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疫苗,9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阴性。

常某青已接种三剂次新冠疫苗,9月19日核酸检测为阴性。

乔某昕目前两岁,未接种新冠疫苗,近期未做核酸检测。

闫某已接种两剂次新冠疫苗,9月15日、18日、19日三次核酸检测均为阴性。

为全力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新乡县疫情防控指挥部提示广大居民:

1.与上述密接者在同一场合、同一时段有交集或接触的人员请立即向居住地村委会(社区)或单位报告,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仍然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未完成全程接种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继续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新乡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新乡市凤泉区

关于密切接触者郭某某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9月18日18:31我区接牧野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我辖区人员郭某某9月16日18:30~19:36在万达广场四楼胖哥俩肉蟹煲就餐,判定郭某某为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密切接触者已在我区集中隔离,相关人员及居住环境均已完成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9月16日郭某某与付某某两人18:30~19:36在万达广场四楼胖哥俩肉蟹煲就餐,与无症状感染者辛某某同空间,就餐结束在万达广场一楼优衣库停留十几分钟,在以纯服装专卖店停留十几分钟,在抓娃娃机处停留二十分钟(未全程佩戴口罩)。20:30俩人自驾车离开万达广场,21:10和付某某至凤泉区家中,家中父母在家,22:00将付某某送至凤泉区新乡监狱家属院楼下,未停留。约22:15返回家中,未再外出(未全程佩戴口罩)。

9月17日6:47自驾车至凤泉区锦园路化纤厂厂区,在厂区车库等候班车。7:00坐上班车(白色豫GC7020),就坐于下车门后侧右半边(未全程佩戴口罩),车上约20人。7:40至小店中纺院绿色纤维公司。8:00左右至一车间晨会后开展工作(参会人员约16人,未全程佩戴口罩),11:30在厂里食堂就餐,11:50左右返回车间,16:00左右看到关于无症状感染者辛某某活动轨迹的通告,主动向单位领导报告后返回车间(报告后车间同事与其保持距离,带好口罩),17:00离开车间至厂区门口等待朋友石某某,17:30石某某(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驾车接其回凤泉区。18:05至凤泉区锦园路化纤厂门口后,郭某某自驾车(豫GD287M)返回家中,未再外出(全程佩戴口罩)。

18日居家隔离未外出,21:00闭环转运至凤泉区银杏园集中隔离点。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凤泉区新冠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新乡市凤泉区

关于密切接触者付某某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9月18日18:31我区接牧野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我辖区人员付某某9月16日18:30~19:36在万达广场四楼胖哥俩肉蟹煲就餐,判定付某某为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密切接触者已在我区集中隔离,相关人员及居住环境均已完成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9月16日付某某与郭某某两人18:30~19:36在万达广场四楼胖哥俩肉蟹煲就餐,与无症状感染者辛某某同空间,就餐结束在万达广场一楼优衣库停留十几分钟,在以纯服装专卖店停留十几分钟,在抓娃娃机处停留二十分钟(未全程佩戴口罩)。20:30俩人自驾车离开万达广场,21:10到达郭某某家中停留,家中父母在家,22:00郭某某将付某某送至凤泉区新乡监狱家属院楼下,回家后未再外出(未全程佩戴口罩)。

9月17日10:57骑电动车至凤泉区俊磊世魁牛肉店购买食物,大约停留三分钟(双方均佩戴医用外科口罩)。16:11骑自行车至宝西卫生服务站进行核酸采样(室外,采核酸时前后无人,全程佩戴口罩), 16:20返回家中,其余时间均在家未外出。到家后接到社区电话通知居家隔离。

9月18日居家隔离未外出,20:10闭环转运至凤泉区银杏园集中隔离点。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凤泉区新冠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新乡市凤泉区

关于密切接触者郝某某活动轨迹的公告

2022年9月19日9:47我区接牧野区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我辖区人员郝某某系辛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密切接触者已在我区集中隔离,相关人员及居住环境均已完成核酸采样,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2年9月16日郝某某驾车接其女朋友刘某某两人去万达广场四楼胖哥俩肉蟹煲就餐(18:30-19:46),与无症状感染者辛某某同空间,就餐结束后两人在万达北门广场门外停留约15分钟(两人均未全程佩戴口罩,未接触其他人员)。约20:00两人离开万达广场,送刘某某回牧野区丰乐里村(未停留,未进门),之后郝某某自驾车回到凤泉区家中未再外出。

9月17日约9:30自驾车到牧野区丰乐里村接刘某某至凤泉区家中, 11:50~12:18与刘某某两人在凤泉区耿黄镇南张门村鑫鑫过桥米线就餐,当时店内有两名店员和3名就餐人员。就餐后返回家中,约13:00送刘某某返回丰乐里(未停留,未进门)。后郝某某回家中休息,17:53自驾车至新乡西高速路口进行核酸采样(室外,采核酸时前面约2人,后面约3人,距离较近,全程佩戴口罩)后返回家中。约20时得知新乡疫情信息后向本村电话报备,未再外出。

9月19日11:20闭环转运至凤泉区银杏园集中隔离点。

请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不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凤泉区新冠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河南手机报综合)

责编:魏雅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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