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郑州市中招面向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学校名单出炉

河南手机报 05-17 11:32 我要分享

5月17日上午,郑州市教育局召开2022年郑州市中招工作会议,会上公布了郑州市区招生的3个批次招生学校。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三个批次学校分别为:

第一批次录取的学校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市第一中学、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高级中学、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九中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郑州市第十二中学、郑州市第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市第一〇一中学、郑州市第一〇六高级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郑州龙湖一中、郑州市郑开学校、郑州市第十七高级中学(原郑州市第一四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和清华附中郑州学校。

第二批次录取的学校为:郑州市第十中学、郑州市第十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八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四中学、郑州市第四十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一〇二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一〇七高级中学、郑州市扶轮外国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二十中学、郑州市第二十九中学、郑州市第三十六中学、郑州市第五十三中学、郑州航空港区高级中学和郑州艺术幼儿师范学校(普高班)。

第三批次录取的学校(项目)为:普通高中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民办普通高中。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3个批次志愿填报要求如下:

今年,考生依然是在学业考试之前填报志愿,考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

考生选择第一批次学校志愿时,需要填报两个志愿且两个志愿不能为同一所学校。

具有郑州市市区常住户口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考生,可以填报三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

在郑州市区学校就读并注册学籍,但不属于上述两类对象的考生,可以填报两个批次录取学校志愿,即第二批次录取学校志愿、第三批次录取学校(项目)志愿。有艺术潜质的考生,可以填报郑州市第一〇六高级中学。

报考普通高中第一批次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考生须在“是否同意调剂”一栏填写自己的意见。

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

普通高中招收初中毕业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和考生报考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录取顺序按照志愿设置规则,依次进行。首先进行省提前批次的录取,已被省提前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以下各批次的划线录取。

面向郑州市区招生的第一批次、第二批次普通高中的录取办法为,实行分学校划线、分学校公布、一次录取的办法。录取时根据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和班额控制标准一次性确定每个学校的录取分数线。

第一批录取学校录取时按照第一、第二志愿的顺序录取,如达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不考虑第二志愿学校;如达不到第一志愿学校录取分数,则参加第二志愿学校的录取,录取时按照分数高低统一排序,择优录取。如达不到第一批次录取学校录取分数,再参加第二批次志愿学校录取。

第一批次第一志愿录取学校的录取顺序为:统录生、分配生。

达到公办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未被志愿学校录取,且同意调剂的考生,由郑州市中招办调剂到招生缺额学校。一经调剂,不再调录。

26所学校招收分配生

普通高中招收分配生的比例为学校招生计划的60%。

今年,接收分配生的学校有26所,分别为:河南省实验中学、郑州市第一中学、郑州市第二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高级中学、郑州市回民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九中学、郑州市第十一中学、郑州市第十二中学、郑州市第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十九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三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七高级中学、郑州外国语学校、郑州市第一〇一中学、郑州中学、郑州市实验高级中学、郑州龙湖一中、郑州市郑开学校、郑州市第十七高级中学(原郑州市第一四七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二十八高级中学、郑州市第四十一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五十六高级中学、郑州市第七十四中学和郑东新区外国语中学。

享受分配生政策的学校为市区所有初中学校。

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就具有分配生资格:

具有郑州市区常住户口,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父母一方有合法职业和稳定住所(含租赁),且在郑缴纳社会保险1年以上(含1年),在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学籍,在学籍注册学校连续就读3年,初中阶段综合素质总评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各初中学校要在报名前,将本校具有分配生资格的学生名单在校内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分配生的录取过程分以下三步:

第一步,按照各学校招生计划内招生总数的40%划定录取分数线,分数线以下考生按照录取学校的分配生计划数及学生学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二步,分配生的录取标准控制在考生所报第一批第一志愿学校统招录取线以下50分,并且不得低于市区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三步,分配生的录取分数线以初中学校为单位分别划分,依据各初中学校的分配生指标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出现考生成绩并列,则同时被录取。

如果个别初中学校的分配生名额没有完成,空缺的计划转录统录生。

需要提醒考生注意的是,分配生的录取只针对考生的第一志愿学校有效。

责编:周志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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