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13日21时,河南最新疫情汇总

河南手机报 05-13 20:55 我要分享

微信截图_20220330075450.png

郑州人大表决通过!这些场所必须戴口罩扫码,违者将被罚

“小切口”立法:单位和个人都要遵守“戴口罩”“扫码”规定

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规范佩戴口罩和使用场所码是“以最小的代价实现最大的防控效果”的有效举措。市人大常委会注重“小切口”、精细化立法,用法治之力为郑州疫情防控构筑起一道坚实防线。

《决定》明确,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落实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等措施,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按照《决定》,处于商场、超市、电影院、会场、展馆、机场和酒店公用区域等室内人员密集场所时;乘坐厢式电梯和飞机、火车、长途车、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处于人员密集的露天广场、剧场、公园等室外场所时;医院就诊、陪护时,接受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登记行程信息等健康检查时;出现鼻咽不适、咳嗽、打喷嚏和发热等症状时;在餐厅、食堂处于非进食状态时,应当规范戴口罩。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托幼机构和学校工作人员、公共场所服务人员、快递外卖从业人员、境外输入和污染传播高风险岗位从业人员等重点人群,按照行业规定规范佩戴口罩。

相关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提示规范佩戴口罩。

严格扫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

明确场所经营者、管理者职责。《决定》要求,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建筑工地、地铁、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等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主动申领并在醒目位置张贴悬挂场所码,做到“一门一码”“一店一码”“一场所一码”;严格落实扫码登记相关规定,安排人员负责查验,做到逢进必扫。进入上述场所的人员,应当主动扫码。

对于无法使用场所码的老年人、未成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决定》不仅有力度更有温度。要求相关场所应当提供纸质登记等替代措施。通过场所码和其他措施采集的个人信息仅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需要,不得泄露。

未佩戴口罩、扫码的,场所管理者可以拒绝其入内。《决定》要求,个人未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的,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即时提示、劝导;劝导无效的,可以拒绝其进入或者拒绝为其提供服务。

法律责任:个人未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的将被罚

违者将承担法律责任。按照《决定》,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应当履行本场所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未按照规定采取相应措施的,由相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同时明确,个人未按照规定规范佩戴口罩、使用场所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天零时起!许昌中心城区将调整防控措施!

5月13日上午,许昌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疫情防控最新情况。

截至5月13日8时,许昌市本轮疫情共报告本土确诊病例120例、无症状感染者211例。目前,已全部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救治。

从昨天进行的第10轮核酸检测情况来看,病例大幅下降,共发现阳性感染者8例,全部在集中隔离点,实现了社会面清零。

发布会通报,当前,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正在向双清零目标迈进,这是大家努力坚守、默默付出的结果。

现在中心城区正在进行第11轮全员核酸检测,我们将根据今天检测结果,综合研判后,明天零时起科学调整中心城区防控措施,精准划定封控区、管控区范围;各县(市)根据当地疫情防控情况,自行调整防控措施,请大家及时关注指挥部通告。

区域解封不等于疫情解防。当前,疫情还没有结束,越到关键时刻,越需要坚定信心,这份信心不仅来自我们自己,更来自于全社会的关心支持、理解配合。只要万众一心,就没有过不去的山,只要众志成城,就没有过不去的坎。疫情防控是一场严峻考验,守望相助才能交出满意答卷。


◆明日许昌市在中心城区开展第十二轮核酸检测

关于在许昌市中心城区

开展第十二轮核酸检测的通告

(2022年40号)

为巩固疫情防控成果,彻底排除潜在人群感染者,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我市中心城区继续开展核酸检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采样范围及对象

许昌市中心城区(魏都区、建安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示范区、东城区,含隔离点),其他县(市)不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二、采样时间

2022年5月14日8:00—14:00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请居民按照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检测,特殊情况可主动到就近采样点参加采样检测。

四、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封控区人群继续实行上门单采单检或1户1管;管控区可实行10合1混采;防范区和其他区域可实行20合1混采;集中隔离按原有规定和渠道检测。

五、有关要求

(一)请居民根据村(社区)组织安排,提前做好核酸检测信息预登记,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没有身份证的必须由携带身份证的特定关系人(子女、父母、老师、监护人等)陪同,否则无法完成采样。

(二)采样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两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严防采样时发生交叉感染。

(三)因重大疾病、重度残疾等原因无法到集中采样点采样的特殊群体,请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报备,由流动采样点上门采样。

(四)采样完成后请务必及时有序返回居所,做到不聚集,回去后做好个人卫生。

(五)市民看病就医、出(入)院可提前联系医疗机构、街道社区服务热线求助,医疗机构和社区要为居民正常就医提供保障。封控区居民需要紧急就医时,可随时拨打120急救热线。

魏都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2623049

建安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5133458

经开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8581882

示范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3373519

东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374—2959916

许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濮阳市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


关于我市新增4例无症状感染者的通告

(2022年33号)

2022年5月12日0—24时,我市新增本土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3例,境外输入无症状感染者1例,均在隔离管控中发现,为今年以来累计报告的第51-54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1:男,49岁,住址:濮阳县徐镇镇长乐亭村。无症状感染者52:男,33岁,住址:濮阳县徐镇镇长乐亭村。两人均系援建上海集中隔离点返濮人员,为无症状感染者35、36的同乘密接人员。2月20日-5月2日,在上海浦东新区泥城镇秋山路商汤科技EPV项目部务工。5月3日-7日,前往上海徐汇区兆丰路援建集中隔离点。5月8日,乘坐中建五局大巴车(车牌号:沪BR2756)自上海市返濮,由濮阳南收费站(G45大广高速出口)下站后,由濮阳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点对点”闭环引导至集中隔离点。5月12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3(无症状感染者26密切接触者):女,9岁,一实小学生,住址:华龙区永安街41号院。5月4日-9日,永安街41号院活动。5月10日,转运至集中隔离点。5月12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无症状感染者54:男,39岁,油田钻井一公司员工。4月22日-5月8日,自阿曼入境在广东江门市集中隔离。5月9日,自广州南站乘坐G306(8车厢05D)高铁达郑州东站。5月10日,闭环转运至中原油田集中隔离点。5月12日,诊断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提醒广大市民群众,在上述时段内与4名无症状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濮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鹤壁浚县发现1例无症状感染者

5月13日,浚县在对集中隔离人员例行核酸筛查中,发现1例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经专家组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该无症状感染者系我县5月11日公布的无症状感染者的奶奶。5月2日17时34分,从郑州东站乘坐高铁G690车次05车厢02A号,18时05分到达鹤壁东站,随后乘坐私家车到达淇滨区诚诚桃花源小区其儿子家中居住。5月3日20时39分,乘坐私家车到达浚县屯子镇钊寨村家中。5月5日9时闭环转运至县集中隔离点。

目前,对排查出的密接、次密接人员,已全部进行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请与该无症状感染者在相同时段、相同地点有活动轨迹交集的居民,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如隐瞒不报,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主动支持和配合疫情防控工作。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落实好个人健康防护措施,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

浚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5月13日

焦作校外培训机构5月16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各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教育系统工作专班综合研判,并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现就恢复校外培训机构线下教学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严格复学检查验收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落实主体责任,组织开展复学自查。各县 (市、区)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主管谁监管、谁主办谁负责"原则,由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和安全工作检查,经验收合格,于5月16日起有序恢复线下教学。

二、加强人员信息排查

各校外培训机构要严格返岗前健康排查,对工作人员及其共同居住人全面开展信息排查,重点核查机构员工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核酸检测情况等,并逐一排查登记。机构工作人员复学前三天做两次核酸检测,复学当天持本人及共同居住人24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健康码、大数据行程码返岗,发现异常情况一律禁止返岗,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

三、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各类校外培训机构负责人(法人代表或校长)为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培训场所日常筛查机制、疫情防护措施、疫情处置机制和应急处置演练,实行工作人员实行家、机构两点一线闭环管理,加强健康监测、物资储备和消杀通风等防疫工作,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

四、强化复学督导检查

各县(市、区)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核验、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开展校外培训机构督导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频次,对于未经审核或不符合复工复学条件擅自复工复学的培训机构,坚决严肃查处,直至取缔。同时,拓宽校外培训监督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面向社会广泛征集违规违法问题线索,形成良好的监督氛围。

焦作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教育系统工作专班办公室

(焦作市教育局代章) 

2022年5月13日

焦作市解放区发布通告:冯某某被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违法行为人(冯某某,男,42岁,解放区民主街道道清里社区居民)于2022年4月21日21时许从北京返回焦作居住地,返焦前未按规定提前三天向社区报备,到焦后也未向社区报备,违反了焦作市疫情防控规定,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公安机关对冯某某以拒不执行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采取行政处罚。同时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强制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食宿、医疗、检测等费用自理。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在此提醒市民应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防疫工作,不给公共安全留下防疫隐患。对于不遵守防疫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警方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

焦作市解放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紧急提醒!新密市来(返)商人员请立即报备

5月10日-12日,郑州新密市已发现新冠病毒阳性感染者27例,且集中在新密市白寨镇一钢材市场,社会面病例有增加的苗头,存在社区传播风险。为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安全,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紧急提醒:

请5月6日以来有郑州市新密市旅居史的人员。尤其是白寨镇来(返)商人员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单位报备,居家不得外出,并配合做好隔离管控及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不报,造成疫情传播,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目前全国、全省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输入性风险时刻存在,防控工作绝不能松懈,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强化个人防护意识,前往餐馆、商超、酒店等公共场所时,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戴口罩、少聚集、少外出、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尽早完成新冠疫苗加强针接种,共筑免疫屏障建立。

商丘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5月13日

来源:郑州发布、许昌时刻、濮阳网、网信鹤壁、商丘日报等

责编:王文洁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