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新增3例病例 18日全市开展第七轮全员核酸检测
郾城区
关于新增1例确诊者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的情况通报
4月16日0时-24时,我区在对集中隔离管控人员例行核酸检测中发现1例确诊病例和2例无症状感染者,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病例12:系病例11妻子,与病例11共同居住,近14天内未出漯。
4月10日上午居家未外出,14:45随病例8行至郾城区海河路沙澧文景苑附近道路,其间曾到海河路巴山路交叉口区域活动,在附近店铺和摊贩处购物;17时许在返家途中,曾在辽河路天鑫现代城附近王静生活超市有逗留。
4月11日起居家或在香陈湾村内活动。
4月16日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病例13:
系病例8儿子,与病例8共同居住,近14天内未出漯。
4月10日17点20分-17点50分左右到郾城区海河路沙澧文景苑附近街道先后分两次接其家人和邻居返回家中。
4月11日9时许,带其妻子和母亲(病例8)前往宏达物流园附近的停车场取电动三轮车,后到村边河堤钓鱼,12点左右返回家中;12点30分和同村5人在村边河堤上打牌,14点30分左右返回家中;15点到村边河堤散步,停留10分钟左右返回家中,全天未佩戴口罩。
4月12日早6时去河堤边钓鱼,遇见同村7人钓鱼并闲聊,12点左右返回家中,12点30分左右去村东头与同村三人打牌,15点40分左右与病例11驾车前往龙城镇卫生院院外黄码人员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18点左右返回家中无外出。
4月13日居家或在村内及附近活动。4月16日被诊断为确诊病例。
病例14:
系病例12、病例13邻居,近14天内未出漯。
4月11日起居家或村内活动,其间曾在家门口与病例12、病例13交谈约30分钟。
4月16日被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在此提醒,请与上述病例在同时段有相同活动轨迹的人员,立即向当地社区(村)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广大居民要强化个人防护,遵守防疫规定,全民行动,共筑防疫防线!
郾城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4月17日
关于在全市主城区范围内开展
第七轮全员核酸检测的通告
为彻底排查潜在人群感染者,坚决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在全市主城区范围内开展第七轮核酸检测,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采样范围
郾城区、源汇区、召陵区、经开区、示范区、西城区全体居民(包括本地常住人口、暂住人口、临时流动人口、外籍人口等)。
二、采样时间
2022年4月18日7:00-12:00。
三、采样地点
采样点分为固定采样点和流动采样点。核酸检测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在居住地的采样点就近采样。请居民按照社区(村)、小组工作人员的组织安排,原则上到居住地采样点参加采样,特殊情况向社区报备后可在工作地采样。
四、有关要求
1.本轮核酸检测以我市自检能力为主,省支援移动实验室为辅的方式进行。
2.主城区内各区、功能区用于样品转运的车辆由各区、功能区指挥部统一印制通行证,标明行驶路线和驾驶员基本信息。各管控卡点不得阻拦。
3.本次采样实行分类错时进行,上网课的学生集中在7:00—8:00采样;8:00以后绿码人员采样;在所有人员采样完毕后,采集黄码人员。
4.红码人员严格落实管控措施,派采样小分队上门采样。
五、特别告知
(一)对不参加本次核酸检测的居民,健康码一律标记为黄码,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规定,本人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请居民积极配合采样工作人员做好样本采集工作,对拒不配合、不支持核酸检测工作、扰乱秩序、瞒报、谎报、伪造信息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三)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疫苗的人员不进行核酸采样,但必须及时向社区(村)工作人员说明情况,提供证明并做好登记。
(四)请居民根据社区(村)组织安排,携带身份证、外籍身份证明等有效证件,分时段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确保不漏一户一人。
(五)请居民在参加采样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主动接受体温检测,并保持一米以上距离,避免聚集和相互交谈,切实防止采样时交叉感染。
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7日
(来源:漯河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