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洛阳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有变!
22日,洛阳市公安局出台《洛阳市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规定》,即日起,洛阳市公交专用道专用时段有变。
洛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说,目前,洛阳市已建、在建公交专用道12条。此前,洛阳市设定的公交专用道的专用时段为每日7时至20时,在此期间,禁止其他车辆驶入公交专用道。
“在大力发展公交战略的前提下,我们充分结合我市路网、流量及道路通行实际等因素的综合分析,从即日起,将公交专用道的专用时段调整为早、晚高峰时段(早7时至9时,18时至20时),允许其他车辆在早晚高峰之外的时间段从公交专用道通行。”该负责人说。
近期,洛阳交警正在调整公交专用道的标志、标牌等交通设施,提醒广大驾驶员,每日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驶入公交专用道;对早晚高峰时段擅自驶入公交专用道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社会公众通过相关设备拍摄的违法使用公交专用道行为的视听资料,也可作为交通违法案件线索提供给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该负责人说。
此外,《洛阳市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规定》还明确规定,公共汽车在公交专用道内行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车速,不得随意驶入非公交专用道;公共汽车在设有允许社会车辆右转弯的道口,以及进入非公交专用道左转弯前,应当减速行驶。
《洛阳市公交专用道通行管理规定》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借用公交专用道:
■符合《校车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且正在运载学生的校车;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等车辆在执行紧急任务时;
■长途大巴、旅游大巴、单位接送车等12座(含)以上客车;
■清障施救车辆在实施施救任务时;
■公交专用道沿线单位车辆进出单位大门时;
■设有公交专用道的道路,只有一条右转弯车道的情况下,社会车辆右转弯时;
■遇到交通管制、道路塌陷、火灾、爆炸、事故等特殊情况时,其他社会车辆可以在现场交通警察指挥下借用公交专用道通行,并应当在通过管制区域和事发地点后立即驶离公交专用道;
相关链接:洛阳市已建、在建的12条公交专用道位置
■龙门大道辅道(洛阳桥南至龙门景区段)
■南昌路(牡丹广场至丽春南路段)
■古城路(西苑桥至永泰街段、市府西街至关林火车站段)
■新伊大街(开元大道至九都东路段)
■开元大道(文仲大道至伊河大桥东段)
■定鼎路(邙岭大道至唐宫路段)
■伊洛路(丝路大道至龙门大道段)
■关林路(文仲大道至龙门大道段)
■周山大道(天津路至关林路段、洛阳北郊机场至瀍涧大道段)
■邙岭大道(杨冢村口至国花路段)
■三川大道(中州路至李城桥段、城角村至开元大道段)
■九都路(南昌路至启明路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