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直公积金能办理商转公贷款吗?具体该咋操作?

大河报微信公号、河南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10-09 11:42 我要分享

“我在郑州西边洞林湖附近买了套新房,已经拿到预售证了,现在准备缴首付款。但是因为房子还没封顶,所以暂时申请不了省直公积金,能不能先用商贷贷款,等房子封顶了再去申请商转公?”近日,市民赵先生联系大河报记者了解上述问题。

从近期收到的咨询来看,和赵先生有一样疑问的市民不在少数,其中,省直公积金能否办理商转公贷款、办理商转公都需要满足哪些条件等问题,都是大家关注的重点。10月8日,记者从省直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找到了具体答案。


【申请条件】需连续正常缴存公积金6个月以上、拿到房本后办理


“现在可以申请省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但有两个前提。”该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一是要在拿到房屋不动产证之后才能办理,另外开发商需要在省直公积金中心备案。”


据介绍,省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还需要为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贷款金额方面,如果夫妻双方均正常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在郑州市区内购买首套住房,贷款金额不超过80万元,借款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购买二套或郊县房产的,贷款金额不超过60万元。


“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还款期限可延长至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后5年,男不超过65岁,女不超过60岁。”上述工作人员介绍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女性贷款职工,提供处级以上干部任职文件或高级职称证书、单位聘书后,还款期限可延长至65岁。


此外,贷款申请人、配偶及共有人有商业住房贷款或其他贷款的月供需合并计算,月还款额最高不得超过家庭月收入的60%。


“需要注意的是,房屋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的不能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名下已有两套住房,第三套住房也不能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据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原商业贷款所购房产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原商贷银行不同意提前结清的,购房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中未明确以住房贷款支付房款的,购房合同中签订的首付金额与借款合同中签订的借款金额之和不等于购房合同总房价的,均不能申请商转公贷款。


【办理方式】详细办理流程如何?具体要提供哪些资料?


如果符合省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条件,申请时要提供哪些资料?具体流程怎么走?经过梳理后,需要以下流程:


办理资料方面,有以下几种情况:

如果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单位为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需提供第三方人事代理版本收入证明各1份,收入按照公积金缴存基数填写,非第三方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职工无需提供。

如果配偶(共有人)不在河南省直中心缴交公积金,需所在公积金中心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及缴存明细原件各1份。

如果配偶(共有人)单位未缴交公积金,需提供未缴公积金声明1份加盖单位公章(需写明未缴原因)。

如果申请人、配偶(共有人)公积金缴存开户时间不满两年,需提供社保证明原件1份,要求社保缴存单位与公积金缴存单位一致,社保缴存时间在公积金缴存时间之前或保持一致。

此外,还需提供夫妻双方(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申请人、共有人彩色复印件1份;夫妻双方(共有人、未成年子女)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1份;夫妻双方(共有人)提供人民银行打印的详细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提供房管部门出具的个人房屋权属信息表原件1份。

已婚人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离婚人员需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其他的就是比较常规的资料,包括委托银行一类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1份,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内容页+附图)2份,原贷款银行出具的贷款余额证明及近1年的还款明细原件各1份,原商业贷款商品房购房合同或存量房买卖合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上述工作人员表示,如果需提交其他辅助资料,以审批为准。

资料齐全后,即可申请办理省直公积金商转公贷款,具体流程为申请人及配偶(共有人)到省直中心办事大厅提出贷款申请,提交相关资料——省直中心受理、审批——审批通过后,通知客户解除原商业贷款抵押——申请人持解押后的不动产权证到省直中心签订借款合同——办理抵押登记——发放贷款到借款人账户。

责编:周玉筝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