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牡丹”有了国家认证“身份证”

河南日报客户端 04-03 07:16 责编:魏雅琛 我要分享

  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郭歌

  4月2日,记者从洛阳市林业局牡丹发展中心了解到,“洛阳牡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日前已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注册。这是洛阳首个以“洛阳”前缀注册成功的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标志着洛阳牡丹得到“国家级”认可。

  据了解,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是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并且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通过申请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可以合理、充分地利用与保存自然资源、人文资源和地理遗产,有效地保护优质特色产品和促进特色行业的发展。

  为体现洛阳牡丹的历史和文化内涵,“洛阳牡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主体取汉字“洛”形,经左右镜像处理合成一朵盛开的牡丹花图像,也像极了一只展翅高飞的百鸟之王——凤凰;整体着以喜庆红和富贵金两种颜色,更加彰显洛阳牡丹的雍容华贵。

  “这一商标的成功注册,有利于洛阳牡丹在全国甚至世界范围内提升知名度,助力其‘出圈’。”洛阳市林业局牡丹发展中心负责人说,“洛阳牡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将在第39届中国洛阳牡丹文化节、2021年花博会及世园会上广泛使用,“我们希望将‘洛阳牡丹’打造成城市名片和世界驰名商标”。

  牡丹是洛阳的城市名片,经过多年发展,洛阳牡丹全产业链已初具规模,形成了文化旅游与产品经济一体化发展,观赏产业、深加工产业、药用产业、牡丹衍生品产业全产业联动的良好发展态势。

  目前,洛阳牡丹发展中心制定了《“洛阳牡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对该商标的使用条件、申报使用程序、合法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商标管理和保护进行详细规定。

  洛阳市林业局牡丹发展中心负责人表示,将不断规范“洛阳牡丹”地理标志商标运营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商标运用的制度规范,逐步探索在牡丹种苗、牡丹鲜切花上运用“洛阳牡丹”地理标志商标,使“洛阳牡丹”地理标志商标成为洛阳特色产业中的“商业地标”和“金字招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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