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2020年中招政策发布 7月15日开考,8月2日第一批录取

大河报 05-30 05:29 责编:金文静 我要分享

   

5月29日,河南省教育厅发出《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2020年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进行了安排。根据《通知》,初中学业水平考试(中招考试)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试卷、统一考试时间。我省中招考试将于7月15日上午8点半开考。

  统一报名、统一命题

  据了解,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统一实行网上报名,考生通过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zk.haedu.gov.cn,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进行志愿填报。

  全省统一命题考试的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生物、地理。

  其中,生物、地理学科纳入许昌市、濮阳市、济源示范区中招文化课考试科目。英语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

  对于体育考试,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今年中招体育考试由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自行决定考试时间、内容、评价方式方法。

  同时,暂停2020年全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经省教育厅批准的试点地区,可选择部分科目,统一组织考试,并以一定分值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网上统一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如何录取?据了解,普通高中录取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根据安排,全省中招录取工作全部在省中招平台上进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实行网上统一录取。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普职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要求,划定分市、县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合理引导学生分流。各地务必于7月底前将本地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省中招平台。

  此次,面向全省录取将分两个批次,依次进行。

  根据《通知》,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安排如下:第一批次:空军航空实验班、海军航空实验班,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2日;第二批次:宏志班、理科实验班、国际班、校园足球实验班、河南省体育中学,录取时间安排在8月3-4日;考生可自主填报两个批次志愿,每个批次限报一个志愿。

  面向全省招生录取按照录取批次依次进行,被上一批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以后批次录取及面向本地招生录取。面向全省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地开展本地中招录取工作。全省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应于8月25日之前全部结束。考生可登录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严禁“掐尖”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

  《通知》再次强调了招生纪律,要求严格规范公办普通高中招生。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跨区域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除省教育厅批准的面向全省招生的提前批类型班外,公办普通高中一律不得跨省辖市招生。

  此外,针对民办普通高中,要求原则上不得跨省辖市招生。确需跨省辖市招生的,须由学校申请,经学校所在地和生源地省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纳入生源地招生计划总数,由生源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招生,并报请省教育厅备案。

  几类特殊考生政策看这里

  【宏志班招生】

  根据要求,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原举办学校、招生计划和招生范围不变。各承办学校按照招生计划和学生报考志愿,依据考生中招成绩及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择优录取。免除宏志班学生学费、住宿费。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确保符合《国家居住证暂行条例》要求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能够在流入地参加中考。

  【听力残疾学生】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听力。

  这九类考生可享受加分政策

  1.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9.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专家人才特别是医疗卫生工作者,2020年,其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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