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2批)

河南省环保厅 06-11 08:49 责编:吴桐 实习生周玉筝 我要分享

  一、洛阳市嵩县(D410000201806020048)

  反映情况:洛阳市嵩县车村镇下庙村老庄组。今年3月份,宏鹏矿业在手续不全未经村民同意情况下,又在尾矿库已经复耕的100多亩土地上采砂卖砂。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情况不属实。该企业安监、环评手续齐全。2013年以来,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尾矿库也随之停用,企业2018年3月9日已支付2018年年底之前所有地租。现公司正在进行尾矿尾砂回采基建施工,该行为属于正常行为。但为妥善解决当前矛盾,嵩县政府已要求该企业立即停止尾砂回采项目基建施工,妥善处理与当地群众的纠纷。县国土部门、安监部门、车村镇政府要切实履行行业和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对该尾矿库的监管。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追责情况:无。

  二、安阳市殷都区(D410000201806030006)

  反映情况: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乡西子针村南边,中联水泥厂生产过程中机器噪声扰民,投诉8年之久,至今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1、信访人反映中联水泥厂生产过程中机器噪声扰民的问题不属实。经核查,安阳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在破碎设备、粉磨设备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围护结构、吸音材料、墙体隔音等降噪措施。2017年,该公司按照《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加强安阳市重点行业工业大气污染深度治理工作的通知》(安治办【2017】26号)要求,进行了环保升级改造,并完成改造通过了专家组验收。该公司近期委托检测机构和安阳县环境监测站连续几次的监测报告显示昼、夜间噪声值均符合国家噪声标准。2、信访人反映投诉8年之久,至今未解决问题,经核查,调查组认为:一是中联水泥无过错,有责任;二是群众诉求过高;三是政府多方寻求解决办法,多次协商未能形成一致解决意见。

  处理及整改情况:政府计划在2018年内对该公司东墙外进村道路进行拓宽整修并绿化亮化,争取在最短时间内通过该项目与群众达成搬迁一致意见,使问题得到彻底解决,让群众更满意。

  追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孟州市(D410000201806020018)

  反映情况:焦作市孟州市谷旦镇禹寺村西边,该村党支部书记杨六东建了一家大型养猪场。20年以来,该养猪场粪便废水通过渗坑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另外一部分粪便直接排入干渠最终流入黄河,严重污染环境。由于杨六东的干儿子是孟州市环保局长,群众多次举报未果。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养猪场粪便废水通过渗坑排入地下,污染地下水问题。经现场查看,该养殖场部分粪便、废水经沼气池处理,一部分经沉淀池沉淀后,排到场外集水池内,然后顺明渠排向50米外树林内、顺树行间的浅沟内集存,树林面积约2亩,其间未发现渗坑。2018年6月3日,孟州市环保部门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养殖场周边地下水井和禹寺村的饮用水共5个点位进行了取样检测,经检测显示,其中树林中间2眼井高锰酸钾指数、氨氮等指标未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中Ⅲ类水标准。此项问题基本属实。2.关于一部分粪便直接排入干渠最终流入黄河,严重污染环境问题。经现场查看,该养殖场所有粪便均通过明渠直排到养殖场外、向东约50米树林内。干渠位于树林东侧,树林与干渠间有田埂相隔,经沿干渠排查,未发现将粪便排向干渠进入黄河问题。此项问题不属实。3.关于杨六东的干儿子是孟州市环保局长,群众多次举报未果问题。经多方了解,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与杨六东无亲戚和干亲关系。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孟州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与该举报人进行电话沟通和当面沟通共计十余次,及时将调查处理情况、整改情况及案件办理情况告知举报人,未发生“多次举报未果”的情况。此项问题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孟州市责令该养殖场对厂区内外进行了认真打扫,全面清理各类杂物,保持厂区环境卫生整洁;将养殖场废弃的生物养殖圈舍改造为堆存场,对树林行间浅沟内集存的粪渣进行彻底收集,装袋后堆存于该堆存场内;开工建设沼液储存池,定期清运,用于农业生产施肥。2018年6月4日,孟州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就粪便、废水排放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目前,已完成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检查(勘察)笔录,案件正在办理中。

  追责情况: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警告1人,诫勉谈话3人,批评教育2人。

  四、许昌市禹州市(D410000201806020037)

  反映情况:许昌禹州市梁北镇苏沟村1组苏沟村砖厂,使用煤烧砖,废气污染环境,检查时停产,检查后又开始生产。

  调查核实情况: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2018年6月3日,禹州市调查组对该厂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厂处于停产状态。经调查,该厂自从2017年11月15日河南省实行错峰生产以来,一直处于停产状态。错峰生产结束后,许昌市又下发了《关于印发许昌市烧结砖瓦窑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全市烧结砖瓦窑企业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治理活动,要求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全面达到专项治理标准,经市县两级环保部门核查确认后方可恢复生产。目前该厂正在进行停产改造。

  处理及整改情况:目前该厂正在进行停产改造,待改造完成后申请核查确认,达到要求方可恢复生产。

  追责情况:无。

  五、许昌市长葛市(D410000201806030005)

  反映情况:许昌市长葛市佛耳湖镇李良店村郑泥筑路有限公司使用燃煤锅炉熬沥青,废气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反映问题不属实。群众反映的“郑泥筑路有限公司”全称是长葛市郑凝筑路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该公司导热油炉使用燃料为天燃气,无用煤情况。所用沥青原料通过沥青泵和密闭管道输送到沥青罐,使用导热油炉对沥青进行间接加热保温,不存在熬制加工环节,群众反映使用燃煤锅炉熬沥青问题不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无。

  追责情况:无。

  六、许昌市东城区(D410000201806030003)

  反映情况:许昌市东城区天宝路,每天晚上(凌晨时段)拉土方车辆噪声扰民严重。

  调查核实情况:经调查,问题属实。天宝路作为我市的主要干道,白天和夜间经过的各种车辆较多,凌晨时间段产生的运输噪音,有部分是渣土运输车造成,部分是运输沙石、水泥、商砼等货运车辆及其它车辆造成。

  处理和整改情况:市城市管理局对城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下发督办通知,合理安排渣土运输时间,晚上10:00以后禁止渣土清运。确需夜间渣土清运的,须报市城管局备案。运输途中合理规划线路,尽量避开居民区和城区主要干道、拥堵干道,绕行到外环路上进行运输,避免因渣土运输造成噪音扰民现象。市攻坚办印发了《许昌市城市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月工作方案》,组织城管、公安交警、交通运输三个部门的执法人员,2018年6月7日至7月6日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城市工程运输车专项整治工作,每天20时至次日5时为重点整治时段。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方案部署,实行常态化管控,组织城管、交警、交通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源头治理,协调住建、城管部门深入工地开展广泛宣传,从源头环节管严卡死,最大限度地减少夜间工程运输车辆在城市道路通行,防止噪声扰民。

  追责情况:无。

  七、南阳市社旗县与唐河县交界处(D410000201806020040)

  反映情况:南阳社旗县与唐河县中间白桥镇向北通往社旗县的路上,河南枫华种业养猪场有两个渗坑,养猪场的污水通过渗坑排入地下。

  调查核实情况:该企业不存在渗坑及地下排水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经县环境监察人员对该企业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水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污水处理沼液贮存池2座位于场内(总容积20000m),沼液贮存池按照环评报告要求在底部和池壁采取1.5mmHDPE膜的防渗措施。

  追责情况:无。

    八、商丘市民权县(D410000201806020051,D410000201806020068)

  反映情况:商丘市民权县庄子镇魏楼村北800米有五六家农药厂(距离鱼塘最近的农药厂负责人叫韩传峰、赵绪文),2014年这些农药厂烟囱排放废气及粉尘颗粒物,致使附近11座鱼塘被污染,鱼死亡损失200万左右。这些厂是在山东被取缔后又转移到河南,现在是停产状态,但是里面有生产原料。

  调查核实情况:D410000201806020051,D410000201806020068为同一问题重复举报。举报内容所称“黑化工厂、农药厂”已在2014年被县环保局查证为“十五小”企业后,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于当年7月1日县环保、公安、国土、工商、供电等有关部门与当地(庄子镇)政府联合,依法对其进行了拆除。期间省、市、县环保及安监部门多次对其进行检查,未发现有生产迹象。举报内容所述有关鱼塘损失,已有司法裁定,建议举报人根据商丘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2017】豫14行终53号),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举报内容所述“生产原料”,经现场勘查,在被取缔拆除企业的原厂址房间内,发现有乙酸、乙醇空桶186个,其中完整空桶149个、破损空桶37个,每个容积为150升。现场未发现地下埋有生产原料。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染环境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6月5日,庄子镇政府、环保、公安、安监部门已依法对发现的186个空桶处理了妥善处置。

  追责情况:拟给予:民权县环保局局长韩冰通报批评;民权县环保局主任科员党组成员王建中诫勉谈话;民权县环保局监察大队中队长李在松行政记过;民权县环保局监察大队监察员吴礼魁行政记过;民权县安监局副主任科员高尚坤诫勉谈话;民权县安监局办事员彭晓磊行政警告。

  九、商丘市夏邑县(D410000201806020105,D410000201806020106,D410000201806020118)

  反映情况:商丘市夏邑县罗庄乡李营村东合集村民组有一处垃圾坑,乡政府将全镇生活垃圾及医疗垃圾倾倒坑内,无防渗漏措施,露天堆放,群众向当地乡政府反映无人处理。现在乡政府想将垃圾坑就地掩埋,村民们不同意这种处理方式,认为医疗垃圾不处理直接掩埋会污染地下水和地表水。

  调查核实情况:举报件编号(D410000201806020105、D410000201806020106、D410000201806020118)为同一问题重复举报,举报基本属实。2017年12月,县政府通过统一购买垃圾清运服务的形式,将全县所有乡镇垃圾清理业务移交给山东昌邑公司,由该公司统一运送到县城生活垃圾处理场。由于罗庄镇地处偏远,不能做到将每天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时运送到县垃圾处理厂,镇政府选择了一处废弃的坑塘作为临时垃圾存放点。检查时发现该存放点虽建有简易防渗设施,但防渗设施有破损现象,并存有少量垃圾。检查时未发现医疗废弃垃圾。在此次举报之前,群众也曾向夏邑县环保局反映过此问题,环保局按照相关规定报送至夏邑县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属地管理的原则向罗庄镇政府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罗庄镇政府在整改过程中因整改方式不能满足群众要求,未能如期完成整改。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成罗庄镇政府立即对现存生活垃圾进行清运,集中转运至县生活垃圾处理场,目前已清运完毕。2.对该存放点进行一次消毒处理,恢复原貌彻底解决此存放点环境污染问题,达到群众满意。3.由罗庄镇政府重新选址,规范化建设一处垃圾存放点。4.责成罗庄镇政府加大对山东昌邑公司监督管理力度,确保镇村垃圾及时清运,源头化解垃圾随意倾倒现象。5.责成罗庄镇政府加大改善农村环境工作力度,举一反三,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打赢环境攻坚战,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以实际的工作成效取信于民。

  追责情况:拟给予罗庄镇人大主席刘守涛全县通报批评、罗庄镇管区书记刁先亮诫勉谈话、罗庄镇李营村支部书记何长春党内警告处分。

  十、驻马店市泌阳县(D410000201806020040)

  反映情况:1、驻马店市泌阳县付庄乡与贾楼镇中间黄连岗村北500米,河南枫华种业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板桥水库,污染水源。2、驻马店市确山县大槐树村向西3公里,河南枫华种业养猪场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1.关于反映“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泌阳分公司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板桥水库,污染水源”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经调查,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泌阳分公司配套建设有污水处理站1座,主要设施有:粪污干湿分离器、沼气池、混凝气浮设施、水解酸化池、厌氧处理池、好氧处理池、沉淀处理池、晾粪场,及事故池、雨水收集池、污水暂存池,配套生态藕塘、生态藕塘退水池、消纳沼液沼渣土地350亩。调查时,粪污处理和综合利用设施运行正常。调查人员调取了驻马店市环境监测站板桥水库饮用水源地水质考核监测报告(2018年1月至5月份),监测报告显示,板桥水库饮用水水源水质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体水质要求。2.关于反映“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确山分公司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确山分公司养殖场建设有集粪沟、沉沙集水池、搅拌池、干湿分离机、水解酸化池、厌氧反应池、污水三级沉淀池、防嗮堆粪棚、沼液储存池等污染防治设施,养殖过程中圈舍内产生的粪水通过粪沟集中到沉沙集水池,再通过干湿分离设备把粪渣、废水分离,分离出的粪渣出售或提供给周边群众使用,分离出的废水进入厌氧反映池发酵后自然排入三级沉淀池,废水经处理后进入氧化塘,氧化后用于农田灌溉进行土地消纳。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通过对厂区周边进行实地勘察,未发现该企业养殖废水外排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1.责成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泌阳分公司加强养殖粪污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设施长期稳定正常运行。2.责成泌阳县畜牧局要加强对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泌阳分公司养殖废物综合利用科学指导,提高综合利用的管理水平。3.责成泌阳县环保局要进一步加强对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泌阳分公司环境监测监察执法监管,增加日常巡查检查、监督监测频次。4.责成泌阳县付庄乡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泌阳分公司日常监督管理。5.责成确山县任店镇政府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监督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确山分公司落实好各职能部门的相关要求。6.责成确山县畜牧部门对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确山分公司加强监管,杜绝偷排现象,并监督好企业生产废水用于土地消纳。7.责成确山县环保局对河南枫华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确山分公司加强监管,如发现偷排现象,立即依法严查。

  追责情况:无。

  十一、巩义市(D410000201806030054)

  反映情况:郑州市巩义市小关镇郑沟村河南省佛山铝业有限公司,机器噪声、粉尘污染环境,多次投诉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举报部分内容同第1批信访件D410000201806020025号(标*)。巩义市佛山特新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废气、废水、噪声均建设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检测报告数据符合相关标准。2018年至今,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共接受该公司省级转办信访案件3起,经详细调查,均认定举报不属实,并按时将调查结果上报。综上所述:第二批D410000201806030054号信访举报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追责情况:无。

  十二、巩义市(D410000201806030069)

  反映情况:巩义市小关镇郑沟村第八村组,河南佛山铝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废气、粉尘、噪声扰民。清理水垢产生的废水有一部分未处理,污染环境。

  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该举报部分内容同第1批信访件D410000201806020025号(标*),第2批信访件D410000201806030054号(标*)。巩义市佛山特新科技有限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废气、废水、噪声均建设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检测报告数据符合相关标准。2018年至今,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共接受该公司省级转办信访案件3起,经详细调查,均认定举报不属实,并按时将调查结果上报。综上所述:第三批D410000201806030069号信访举报件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追责情况:无。

  十三、巩义市(D410000201806020085)

  反映情况:巩义市常庄新村第三组,有人非法占用村民耕地,晚上偷偷生产清运土方,造成扬尘污染环境,施工噪声扰民。

  调查核实情况:杜甫街道办常庄村安置房项目涉嫌在未办理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未采取有效措施防尘降尘;夜间施工的违法行为。不存在非法占用耕地行为。综上所述,第二批D410000201806020085号信访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市城市管理局已分别对该项目存在问题,依法进行立案调查并责令整改;杜甫街道办依据属地管理原则,要求其全面停工整顿;同时市国土局将进步一加强该地块的用地监管。目前该项目土地平整已停工,裸露地面已用防尘网覆盖到位。对其涉嫌的违法行为,市城市执法局正在按程序进行立案查处。

  追责情况:无。

  十四、巩义市(D410000201806020025)

  反映情况:郑州市巩义市小关镇郑沟村河南省佛山铝业有限公司,机器噪声、粉尘污染环境,多次投诉未解决。

  调查核实情况:第1批编号D410000201806020025,属巩义市小关镇辖区,涉及巩义市佛山特新科技有限公司,举报主要反映废气、废水、噪声三方面。调查期间:收到交办的第2批D410000201806030054号、第3批D410000201806030069号信访举报件,经核实举报内容基本相同,已按程序并案处理。经现场检查,该公司环保手续齐全,废气、废水、噪声均建设有配套污染防治设施,检测报告数据符合相关标准。2018年至今,巩义市环境保护局共接受该公司省级转办信访案件3起,经详细调查,均认定举报不属实,并按时将调查结果上报。第1批D410000201806020025号(标*)信访举报件调查结果不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无。

  追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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