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考生高考可享受哪些便利?看看这些贴心规定

东方今报 05-25 08:52 责编:吴桐 我要分享

  2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对于符合高考报名条件、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残疾考生,各地教育考试机构将为其提供合理、便利的综合保障,并且,对于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按照教育部、中国残联统一部署,全省各地为残疾人平等参加高考提供合理便利,要加强对治安、出行等方面的保障。教育考试机构应为其提供以下便利,包括:为视力残疾考生提供现行盲文试卷、大字号试卷或普通试卷;为听力残疾考生免除外语听力考试;允许视力残疾考生携带答题所需的盲文笔等辅助器具或设备;允许听力残疾考生携带助听器等助听辅听设备;允许行动不便的残疾考生使用轮椅等。

  按照规定,残疾考生可优先进入考场。可设立环境整洁安静、采光适宜、便于出入的单独标准化考场, 配设单独的外语听力播放设备。考点、考场配备专门的工作人员(如引导辅助人员、手语翻译人员等)予以协助。在考试期间,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可适当延长考试时间。

  我省明确规定,报考高校的所有考生均须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高校可根据本校的办学条件和专业培养要求,提出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补充要求。补充要求必须合法、合理,有详细的说明和解释,并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对高考成绩达到要求、身体条件能够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生活能够自理的残疾考生,高校不能因其残疾而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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