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通报4起市管干部严重违纪违法案例

济源市纪委监察委 05-04 13:10 责编:黄威风 我要分享


  1、济源市中医院院长于德凯受贿、单位受贿案。2004年至2014年,于德凯利用担任院长的职务便利,收受多家公司给予的款物共计252万余元。其中,个人受贿137万余元,上交市中医院账户115万元。2008年至2014年,市中医院累计收受药品回扣款171万余元和14万元钧瓷。法院判决于德凯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济源市纪委决定给予于德凯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2、济源市档案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苗江伟违反政治纪律、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2012年,苗江伟在任梨林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期间,分管该镇桥头村提灌站改建工程,利用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工程款的方式套取财政资金9万元,并将其中3.95万元用于支付个人购买烟酒、饮料、食品欠款及餐费。在市纪委对苗江伟审查期间,其编造其他公职人员收受好处费,并与其串供等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济源市纪委决定给予苗江伟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

  3、济源市邵原镇副科级干部李小军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2016年和2017年,李小军两次填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时,均未向组织报告其妻入股企业的事实。2015年李小军和北海街道办事处万泉社区副主任王中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一起出资承建轵城镇庙彭线南郭庄至赵庄段改建工程。2016年,李小军、王中山在投标工程期间,串通投标,在高速路拦截评标专家并行贿3万元。济源市纪委决定给予李小军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办事员。

  4、济源市财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苗先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案。2005年2月至2011年4月,苗先起分管该局农业财务科期间,在涉农专项资金的申报、验收、拨付、抽检过程中未正确履行审核、监管职责,致使115万元国家农业专项资金被骗取、流失。济源市纪委决定给予苗先起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降为副科级。(济源市纪委监察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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